[發明專利]頂推船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45767.0 | 申請日: | 2020-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3934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4 |
| 發明(設計)人: | 田彧;陳斌;謝群;顧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斯達瑞船舶海洋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35/70 | 分類號: | B63B35/70;B63B21/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孫海杰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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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頂推船 | ||
1.一種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推船包括:船體和踏板(100),所述踏板(100)的一端與所述船體連接,另一端位于船體邊沿(220)的外側,所述踏板(100)用于彌補頂推船與凹坑踏步之間的間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00)的一端與所述船體活動連接,以使所述踏板(100)的另一端能夠移動至所述船體邊沿(220)的外側或移動到所述船體邊沿(220)的內側,且所述踏板(100)移動至船體邊沿(220)的外側時能夠保持與船體的甲板平行的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00)與所述船體鉸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船體上設置有固定部(210),所述固定部(210)與所述船體邊沿間隔設置,所述踏板(100)的一端與所述固定部(210)鉸接,所述踏板(100)的長度大于所述間隔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00)與所述船體滑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船體上設置有與所述甲板表面平行的兩道滑槽(600),兩道所述滑槽(600)的槽口相對設置,所述踏板(100)的相對兩側設置有凸起,兩個所述凸起分別滑動連接在兩個所述滑槽(600)內;
所述滑槽(600)靠近船體邊沿(220)的一端設置有止擋結構,用于防止踏板(100)滑出滑槽(600);
所述滑槽(600)與所述船體邊沿(220)間隔設置,所述踏板(100)的長度大于所述間隔的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00)與所述船體之間設置有第一鎖緊機構,所述第一鎖緊機構用于將所述踏板(100)鎖緊在所述船體上,避免所述踏板(100)的另一端移動至所述船體的外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00)的兩側均設置有沿所述踏板(100)長度方向延伸的扶手(40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400)與所述踏板(100)鉸接,以使所述扶手(400)能夠轉動至與所述踏板(100)平行或者與踏板(100)垂直的狀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推船,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推船包括欄桿門(510)、鎖鏈(520)和掛環(530),所述踏板(100)位于所述欄桿門(510)的下方;
所述鎖鏈(520)的一端與欄桿門(510)的一側邊框連接,另一端設置有掛鉤(521),所述掛環(530)與所述掛鉤(521)匹配,所述掛鉤(521)用于與所述掛環(530)或者凹坑踏部掛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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