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停車輔助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256481.5 | 申請日: | 2019-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416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8 |
| 發明(設計)人: | 鶴岡仙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06 | 分類號: | B60W30/06;B60W5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劉曉岑;王培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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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停車 目標停車位置 停車輔助裝置 停車 處理動作 待機狀態 轉移單元 車輛到達 控制轉移 便利性 自動地 | ||
1.一種停車輔助裝置,能夠執行使車輛向目標停車位置停車的停車處理動作,所述停車輔助裝置的特征在于,具備:
保持單元,保持所述停車處理動作所涉及的所述目標停車位置;
自動停車單元,作為所述停車處理動作的一部分,進行自動地控制所述車輛以使所述車輛停車到所述目標停車位置的自動停車控制;以及
轉移單元,在所述車輛到達所述目標停車位置之前,以所述車輛的門成為打開狀態為條件,在使所述保持單元保持所述目標停車位置的狀態下,使所述自動停車控制轉移為待機狀態,
所述轉移單元在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為所述待機狀態時,以存在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的執行要求為條件,使所述自動停車單元再次開始所述自動停車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停車輔助裝置具備受理單元,該受理單元能夠接受來自所述車輛的外部的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的執行要求。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停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理單元還能夠接受來自所述車輛的車廂內的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的執行要求,
在因來自所述車廂內的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的執行要求而通過所述自動停車單元開始所述自動停車控制、且之后所述自動停車控制轉移為所述待機狀態的情況下,所述受理單元允許接受來自所述外部的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的執行要求。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停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停車輔助裝置具備判定單元,該判定單元在處于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的執行過程中且所述車輛的門為關閉狀態的情況下,判定是否存在所述車輛的用戶的基于來自所述車輛的外部的操作來執行所述自動停車控制的意圖,
所述轉移單元以判定為存在所述意圖為條件,在使所述保持單元保持所述目標停車位置的狀態下,使所述自動停車控制轉移為所述待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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