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033776.6 | 申請日: | 2019-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3453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1 |
| 發明(設計)人: | 龍凱;吉亮;谷春璐;李玉華;丁文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北電力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0R9/04 | 分類號: | B60R9/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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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可變 截面 行李架 結構 | ||
1.一種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汽車行李架、行李架安裝支架,其中,所述汽車行李架包括汽車行李架框架、汽車行李架置物梁,所述汽車行李架置物梁包括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行李架置物縱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與所述汽車行李架置物縱梁均與所述汽車行李架框架焊接而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行李架通過所述汽車行李架安裝支架螺接與汽車頂蓋相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行李架安裝支架分布在所述汽車行李架框架左右兩側及后側,其中,左側三個,右側3個,后側2個,其具體數量視行李架長寬度而調整,本專例不做限制。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包括第一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二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三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四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五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及第六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
6.其中所述第二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所述第四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所述第六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為汽車行李架關鍵置物橫梁,位于所述汽車行李架安裝支架處,其中所述第一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所述第三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所述第五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為汽車行李架非關鍵置物橫梁,位于每個所述汽車關鍵置物橫梁后側。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行李架置物縱梁包括汽車第一行李架置物縱梁及汽車第二行李架置物縱梁,所述第一行李架置物縱梁及第二行李架置物縱梁一端均位于汽車行李架后側安裝支架處。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二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三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四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五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及第六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均與第一行李架置物縱梁、汽車第二行李架置物縱梁垂直相交,并在相交處焊接而成。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所述第一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二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第五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以及第六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在與所述汽車第一行李架置物縱梁、汽車第二行李架置物縱梁相交處之間部分截面變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第五、第六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橫截面變細部分橫截面積占不變截面面積的2/3~4/5。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可變截面行李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與所述第二汽車行李架置物橫梁距離在不影響安放行李的前提下小于其它置物橫梁間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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