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頂推施工平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266773.4 | 申請日: | 2015-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715217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21 |
| 發明(設計)人: | 肖向榮;高世強;馬水英;劉懷剛;胡建峰;檀興華;張錚;葛繼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交路橋華南工程有限公司;中交路橋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21/06 | 分類號: | E01D2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立方律師事務所 11330 | 代理人: | 劉延喜;王增鑫 |
| 地址: | 528400 廣東省中***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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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施工 平臺 | ||
1.一種頂推施工平臺,該頂推施工平臺設置在預設的墩柱之間,其特征在于:定義該頂推施工平臺中靠近已頂出的橋梁片段的一端為前端,所述頂推施工平臺包括設置在所述預設的墩柱兩側的首尾連接的靠近前端的前端平臺和遠離前端的尾端平臺;所述前端平臺和尾端平臺分別包括承重系統和設置在該承重系統上方的滑道系統;所述前端平臺的滑道系統和承重系統之間的高度差從所述墩柱所在位置起向前端遞減,所述尾端平臺的滑道系統和承重系統之間的高度差從所述墩柱所在位置起向尾端遞增。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平臺的滑道系統和承重系統之間的高度差以單位長度減少單位比例的高度進行遞減,所述尾端平臺的滑道系統和承重系統之間的高度差以單位長度增加單位比例的高度進行遞增。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單位長度為10m。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單位比例為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系統包括下端定位于施工場地土層的鋼管樁以及依次架設在所述鋼管樁上端的下端承重梁、貝雷桁架和上端分配梁。
6.如權利要求1所述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平臺和尾端平臺各自的滑道系統均包括設置在相應承重系統上方的在所述頂推施工平臺縱長方向延伸的滑道、多個由所述滑道限定移動軌跡的移位器,及用于調整所述移位器高度和水平位置的調節裝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裝置包括設置在每個所述移位器上方的高度調節器和設置在每個所述移位器水平方向的水平牽引器。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包括至少一條主滑道和至少一條與該主滑道平行的副滑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頂推施工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滑道的本體的高度大于所述副滑道的本體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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