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汽車的外側壁結構、外側壁模塊和側壁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24729.3 | 申請日: | 2012-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3292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01 |
| 發明(設計)人: | M.朱特納;M.舒爾塞伊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02 | 分類號: | B62D2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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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外側 結構 模塊 側壁 | ||
1.一種用于汽車,尤其是轎車的外側壁結構(1),該外側壁結構(1)具有前部區段(2)和后部區段(3),在所述前部區段(2)和后部區段(3)之間能夠布置至少一個汽車車門,所述外側壁結構(1)還具有上部區段(4)和下部區段(5),所述上部區段(4)和所述下部區段(5)與所述前部區段(2)和所述后部區段(3)一同形成環繞的框架。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區段(2)、后部區段(3)、上部區段(4)和下部區段(5)一體式地相互連接。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結構(1)或者至少一個所述區段(2、3、4、5)由高強度鋼或者高強度鋼合金構成。
4.按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區段(2)能夠連接到所述汽車的A柱上,構成所述汽車的A柱或者是所述汽車的A柱的組成部分。
5.按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區段(3)能夠連接在所述汽車的B柱、C柱或D柱上,構成所述汽車的B柱、C柱或D柱或者是所述汽車的B柱、C柱或D柱的組成部分。
6.按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區段(3)能夠連接到后部側壁結構,尤其是后部的外側壁結構(100)上。
7.按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區段(4)能夠連接到所述汽車的頂部區域上或者是汽車頂部區域的組成部分。
8.按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區段(5)能夠連接到所述汽車的門檻結構上,構成汽車的門檻結構或者是汽車門檻結構的組成部分。
9.按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側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區段(4)和所述下部區段(5)分別具有至少一個連接部位(6、7)用于連接加強元件(150),尤其是汽車的B柱或者B柱的組成部分。
10.一種外側壁模塊(200),該側壁模塊(200)具有按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側壁結構(1)和與該側壁結構(1)連接的后部的外側壁結構(100)。
11.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側壁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結構(1)具有比所述后部的外側壁結構(100)更大的材料厚度。
12.按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側壁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的外側壁結構設計為擋泥板。
13.一種用于汽車的側壁,該側壁具有按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外側壁結構(1)和內側壁結構。
14.按權利要求13所述的側壁,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壁基本上不具有位于所述外側壁結構(1)和所述內側壁結構之間的加強結構。
15.一種汽車,尤其是轎車,具有至少一個按權利要求10至12之一所述的外側壁模塊(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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