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重組人甘露聚糖結合型凝集素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00809713.5 | 申請日: | 2000-05-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359420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7-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斯蒂芬·蒂爾;詹斯·C·詹斯尼厄斯;托馬斯·V·詹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蒂芬·蒂爾;詹斯·C·詹斯尼厄斯;托馬斯·V·詹森 |
| 主分類號: | C12N15/12 | 分類號: | C12N15/12;C07K14/47;A61K38/1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巫肖南,封新琴 |
| 地址: | 丹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重組 甘露 聚糖 結合 凝集素 | ||
1.制備大小分布譜與天然人MBL至少有50%相同的人重組甘露聚糖結合型凝集素(MBL)組合物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制備編碼人MBL肽或其功能等價體的基因表達構建體,
-用該構建體轉化宿主細胞培養(yǎng)物,
-培養(yǎng)該宿主細胞,從而使所述多肽表達并將其分泌到培養(yǎng)基中,隨后,
-將該培養(yǎng)基在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中進行親和層析,該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對MBL亞單位的四聚體、五聚體和/或六聚體的親和力比對MBL亞單位二聚體的親和力至少高2倍,
-獲得包含人重組MBL組合物的洗脫物。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因表達構建體包括人MBL基因或其功能等效體的至少一個內含子序列。
3.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因表達構建體包括人MBL基因或其功能等效體的至少兩個外顯子序列。
4.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因表達構建體包括編碼MBL亞單位或其功能等效體的cDNA序列。
5.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宿主細胞培養(yǎng)是在體外培養(yǎng)。
6.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宿主細胞培養(yǎng)是在體內培養(yǎng)。
7.根據(jù)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宿主細胞培養(yǎng)是在轉基因動物中培養(yǎng)。
8.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宿主細胞培養(yǎng)是真核宿主細胞培養(yǎng)。
9.根據(jù)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所述宿主細胞培養(yǎng)是哺乳動物宿主細胞培養(yǎng)。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基質本身對MBL基本上沒有親和力。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所述基質本身不含碳水化合物。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基質本身由不含碳水化合物的多聚體材料組成。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所述基質由塑料珠組成。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多肽組合物的分離在已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上進行。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多肽組合物的分離在甘露糖衍生化基質上進行。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對MBL亞單位和/或MBL亞單位二聚體基本上沒有親和力。
17.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基本上只對重組MBL亞單位的四聚體具有親和力。
18.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基本上只對重組MBL亞單位的五聚體具有親和力。
19.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基本上只對重組MBL亞單位的六聚體具有親和力。
20.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碳水化合物衍生化基質基本上只對重組MBL亞單位的四聚體、五聚體和/或六聚體具有親和力。
21.根據(jù)上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大小分布譜基本上與天然人血漿MBL相同。
22.含MBL亞單位寡聚體的重組人MBL組合物,所述寡聚體的大小分布譜與天然人血漿MBL的大小分布譜至少有50%相同。
23.根據(jù)權利要求2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大小分布譜與天然人血漿MBL的大小分布譜至少有95%相同。
24.根據(jù)權利要求22的組合物,其中MBL亞單位的四聚體、五聚體和/或六聚體與二聚體的比例至少為2∶1,優(yōu)選至少為5∶1。
25.根據(jù)權利要求22的組合物,其中MBL組合物基本上不含任何當在天然宿主器官中產生時與MBL天然相聯(lián)的雜質。
26.根據(jù)權利要求22-25中任何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大小分布譜是通過SDS-PAGE和/或Werstern印跡進行評定。
27.根據(jù)權利要求22-26中任何一項的組合物,其處于非變性狀態(tài)。
28.根據(jù)權利要求22-26中任何一項的組合物,其處于變性狀態(tài)。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斯蒂芬·蒂爾;詹斯·C·詹斯尼厄斯;托馬斯·V·詹森,未經(jīng)斯蒂芬·蒂爾;詹斯·C·詹斯尼厄斯;托馬斯·V·詹森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00809713.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 上一篇:先進的地毯
- 下一篇:用于檢測存儲器的測試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