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根據物主分配可移動物品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9804906.9 | 申請日: | 1999-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296595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5-23 |
| 發明(設計)人: | 米沙·佐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米沙·佐默 |
| 主分類號: | G06K19/077 | 分類號: | G06K19/077;G09F3/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武玉琴,朱登河 |
| 地址: | 德國許***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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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根據 物主 分配 移動 物品 方法 | ||
1.匿名地根據物主來分配可移動的物品的方法,其中為每個人分配一個編碼,將個人數據和此編碼儲存到一個中心,并在可移動物品上配置一個信息載體,該信息載體包括所述編碼和關于獲得所儲存的信息的一個使用資格的提示。
2.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個人數據提取和編碼分配通過計算機進行。
3.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配置在可移動物品上的信息載體具有一個獲得使用所儲存的信息的資格的電話號碼。
4.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編碼由一個數字和/或字母組合而成。
5.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配置在可移動物品上的信息載體包括方法提示。
6.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配置在可移動物品上的信息載體是可連接的并且具有良好的可接近性。
7.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信息載體具有卡片式的形狀,并由塑料、金屬或類似物制成。
8.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信息載體為一個自粘箔。
9.如前述任一權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信息載體上未使用的一面用于另一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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