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一種適用于玻璃瓶罐頭的易開蓋無效
| 申請號: | 85202205 | 申請日: | 1985-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85202205U | 公開(公告)日: | 1986-05-14 |
| 發明(設計)人: | 宣定智;朱怡恒;李友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安縣玻璃制品廠 |
| 主分類號: | B65D41/32 | 分類號: | B65D41/32 |
| 代理公司: | 南通市專利服務部 | 代理人: | 左一平 |
| 地址: | 江蘇省海***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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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玻璃瓶 罐頭 易開蓋 | ||
本實用新型涉及食品罐頭包裝。
現有的玻璃瓶罐頭易開蓋,見附圖1由蓋體(1)與鉚在蓋體上的拉手小環(2)組成。在蓋體沿瓶口內徑及拉手小環鉚釘附近分別外刻有環形線槽(3)及曲線槽(4)、當小環拉起時,小環前端尖刃(6)刻破環形刻線槽(3),繼而使曲線槽(4)破裂、再向后拉起小環,瓶口內徑的蓋體便沿環形刻線槽全部拉開。雖然開啟簡便,但殘留在瓶頸的蓋體存在著取用食物不便及給回收利用玻璃瓶帶來困難。參閱1984年9月日本大和制罐株式會社產品說明書。
本實用新型的任務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而作出的技術上的改進。
解決的辦法是利用原有的易開蓋上的外環形刻線和拉手小環,其特征是與拉手小環前端尖刃相對的環形刻線槽尾部留有2~12毫米的未刻線部位,該未刻線部位的中點與拉手小環前端尖刃在一條軸線上、當拉手小環拉起環形蓋體,并繼續給小環施加力的時候,便可將殘留在瓶頸上的蓋體外圈劃斷,繼而使殘留蓋體與瓶頸完全脫離。
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方案為:
見附圖2????利用蓋體(1)與鉚在蓋體上的拉手小環(2)、瓶口內徑蓋體上的外環形刻線槽(3)、拉手小環鉚釘附近的外刻曲線槽(4),與拉手小環前端尖刃(6)相對的環形刻線尾部留有4~6毫米的未刻線部位(5)、刻線后的刻線槽殘留厚度為0.10mm±0.01mm,并在刻線槽噴印防銹彩圈。所用材料均為馬口鐵。
用此方法制成的玻璃瓶罐頭蓋開啟率高,能簡便地一次性將瓶頸的殘留蓋體去掉,且不影響罐頭的封裝及貯藏。
該易開蓋適用于各種形狀的玻璃瓶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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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5D 用于物件或物料貯存或運輸的容器,如袋、桶、瓶子、箱盒、罐頭、紙板箱、板條箱、圓桶、罐、槽、料倉、運輸容器;所用的附件、封口或配件;包裝元件;包裝件
B65D41-00 帽,例如頂蓋、隆起密封件,即具有與頸部或確定傾注口的壁或出料口的外圓周接合部分的元件;用于封口件的保護性帽狀蓋,例如金屬箔或紙的裝飾性蓋
B65D41-01 . 特別適用于容納多種號碼的
B65D41-02 . 沒有刻痕線、撕裂條帶、簽條或類似的開啟或拆開裝置的帽或帽狀蓋
B65D41-32 . 帶有刻痕線、撕裂條帶、簽條或類似的開啟或拆開裝置,例如便于形成傾注口的帽或帽狀蓋
B65D41-62 . 用于封口件的輔助保護性帽狀外蓋
B65D41-34 ..有螺紋的或類似的帽或帽狀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