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裝置、車輛及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369719.2 | 申請日: | 2021-04-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9609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2 |
| 發明(設計)人: | 周奎寧;夏明彥;朱之冬;王鵬;古小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車發展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S1/02 | 分類號: | B60S1/02;B60S1/54;B60H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劉瑞花 |
| 地址: | 3100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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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冷暖 除霜 系統 控制 方法 裝置 存儲 介質 | ||
1.一種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運行換熱模式的過程中,檢測到滿足所述換熱模式的關閉條件時,控制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停止運行所述換熱模式;
在滿足所述換熱模式的啟動條件時,根據出風口溫度確定所述出風口溫度的溫度變化速率;
在所述出風口溫度的溫度變化速率大于所述換熱模式對應的第一預設變化速率時,增大運行功率和/或持續運行時長,以更新運行參數;
在所述出風口溫度的溫度變化速率小于所述換熱模式對應的第二預設變化速率時,減小所述運行功率和/或所述持續運行時長,以更新所述運行參數,其中,所述第二預設變化速率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預設變化速率,所述運行參數包括所述換熱模式的運行功率和/或所述換熱模式的持續運行時長;
控制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按照更新后的運行參數運行所述換熱模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運行換熱模式的過程中,檢測到滿足所述換熱模式的關閉條件時,控制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停止運行所述換熱模式的步驟之前,還包括:
在接收到開啟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指令后,獲取用戶設定的目標溫度以及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出風口溫度;
確定與所述用戶設定的目標溫度以及所述出風口溫度關聯的所述運行參數;
控制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按照所述運行參數運行所述換熱模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滿足所述換熱模式的啟動條件時,根據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出風口溫度更新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運行參數的步驟之前,還包括:
根據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出風口溫度確定所述車輛的駕駛區域溫度;
根據所述駕駛區域溫度以及用戶設定的目標溫度判斷是否滿足所述換熱模式的啟動條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出風口溫度確定所述車輛的駕駛區域溫度的步驟包括:
獲取所述出風口溫度的溫度變化速率以及所述車輛的外部環境溫度中的至少一個;
根據所述溫度變化速率以及所述外部環境溫度中的至少一個,以及所述出風口溫度,確定所述駕駛區域溫度。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模式的啟動條件包括以下任意一個:
所述換熱模式為制熱模式,且所述駕駛區域溫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用戶設定的目標溫度;
所述換熱模式為制冷模式,且所述駕駛區域溫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用戶設定的目標溫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換熱模式的啟動條件包括以下至少一個:
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本次停止運行所述換熱模式的持續時長大于或等于預設時長;
在所述換熱模式為制熱模式時,所述車輛的駕駛區域溫度小于或等于用戶設定的目標溫度,或者,在所述換熱模式為制冷模式時,所述車輛的駕駛區域溫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用戶設定的目標溫度。
7.一種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裝置包括存儲器、控制器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可在所述控制器上運行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程序,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程序被所述控制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方法的步驟。
8.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
車輛冷暖除霜系統,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包括通過冷媒管路連接的第一集成模塊以及第二集成模塊,所述第一集成模塊包括壓縮機以及冷凝器,所述第二集成模塊包括電加熱器以及蒸發器;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冷暖除霜系統的控制裝置,用于控制所述車輛冷暖除霜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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