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駕駛員培訓監管服務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22795.0 | 申請日: | 2021-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6175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6 |
| 發明(設計)人: | 董玉強;王金鎖;孫宇星;馬超凡;周博宇;邱剛;楊子帆;張可;孫婧;梁棟;陳曉;閆夢頔;王波;劉江唯;那子佳;賈立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市運輸管理技術支持中心 |
| 主分類號: | G06Q50/20 | 分類號: | G06Q50/20;G06Q20/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風雅頌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03 | 代理人: | 李莎 |
| 地址: | 100053 北京市西城***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駕駛員 培訓 監管 服務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駕駛員培訓監管服務方法,包括:
獲取用戶的報名信息,其中,所述報名信息包括用戶信息和目標駕駛員培訓機構信息;
根據所述用戶信息獲取所述用戶對應的培訓記錄和考試記錄;
根據所述培訓記錄和考試記錄確定所述用戶的待培訓項目;
根據所述待培訓項目和所述目標駕駛員培訓機構信息,計算所述用戶所需支付的培訓費用,并向所述用戶反饋培訓費用信息;
響應于接收到用戶的完成支付信息,根據所述目標駕駛員培訓機構信息,將所述用戶信息和所述待培訓項目發送到所述目標駕駛員培訓機構對應的設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對所述用戶的培訓學時進行記錄以生成所述培訓記錄,具體包括:
響應于接收到所述用戶的科目一培訓視頻播放請求或科目四培訓視頻播放請求,向所述用戶對應的設備推送科目一培訓視頻或科目四培訓視頻;
響應于所述用戶對應的設備正在播放所述科目一培訓視頻或科目四培訓視頻,對播放時長進行記錄,用于生成與科目一或科目四對應的所述培訓記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對所述用戶的培訓學時進行記錄以生成所述培訓記錄,還包括:
響應于所述用戶對應的設備正在播放的所述科目一培訓視頻或科目四培訓視頻播放至預設時間節點,獲取與所述預設時間節點關聯的測試題目及其預計答題時間,并將所述測試題目以及根據所述預計答題時間生成的倒計時視頻推送到所述用戶對應的設備;
響應于所述用戶在所述預計答題時間內未進行作答,停止記錄所述播放時長并暫停所述科目一培訓視頻或科目四培訓視頻。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對所述用戶的培訓學時進行記錄以生成所述培訓記錄,還包括:
響應于接收到所述用戶及其教練員和教練車的科目二的目標項目的打卡信息,根據所述打卡信息記錄所述目標項目的培訓時長,其中,所述打卡信息包括簽到打卡信息和簽退打卡信息,所述目標項目為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或曲線行駛;
獲取所述目標項目對應的電子圍欄區域以及所述目標項目的培訓時長對應的所述教練車的運動軌跡;
比對所述目標項目的培訓時長對應的所述教練車的運動軌跡和所述目標項目對應的電子圍欄區域;
根據比對結果確定所述目標項目的有效軌跡,其中,所述目標項目的有效軌跡為所述目標項目的培訓時長對應的所述教練車的運動軌跡處于所述電子圍欄區域中的軌跡;
確定所述目標項目的有效軌跡對應的時間段中的無效時間段,其中,所述無效時間段是車速為零且持續時長超過預設時長閾值的時間段;
將所述目標項目的有效軌跡對應的培訓時長減去所述無效時間段之后,作為所述目標項目的培訓記錄,存儲在所述用戶和對應的所述目標駕駛員培訓機構的培訓記錄中。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對所述用戶的培訓學時進行記錄以生成所述培訓記錄,還包括:
響應于接收到所述用戶及其教練員和教練車的科目三的打卡信息,根據所述打卡信息記錄科目三的培訓時長,其中,所述打卡信息包括簽到打卡信息和簽退打卡信息;
確定所述用戶及其教練員選擇的科目三行駛路線;
獲取科目三的培訓時長對應的所述教練車的運動軌跡;
比對科目三的培訓時長對應的所述教練車的運動軌跡和所述科目三行駛路線;
根據比對結果確定科目三的有效軌跡,其中,所述科目三的有效軌跡為所述科目三的培訓時長對應的所述教練車的運動軌跡與所述科目三行駛路線相匹配的軌跡;
確定所述科目三的有效軌跡對應的時間段中的無效時間段,其中,所述無效時間段是車速為零且持續時長超過預設時長閾值的時間段;
將所述科目三的有效軌跡對應的培訓時長減去所述無效時間段之后,得到所述用戶的科目三的有效培訓時長;
根據所述有效培訓時長及所述有效軌跡,確定所述用戶的科目三的有效行駛里程;
將所述用戶的科目三的有效培訓時長和有效行駛里程作為科目三的培訓記錄,存儲在所述用戶和對應的所述目標駕駛員培訓機構的培訓記錄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市運輸管理技術支持中心,未經北京市運輸管理技術支持中心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202110222795.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