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60219.X | 申請日: | 2020-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8186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徐世楊;劉叔灼;陳俊生;王一兆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E02D29/045;E02D5/74;E02D5/22 |
| 代理公司: | 重慶市信立達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30 | 代理人: | 陳炳萍 |
| 地址: | 510641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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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臨時 基坑 支護 永久 相結合 系統 方法 | ||
1.一種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設置有:
臨時支護樁;
所述臨時支護樁頂部設置有臨時支護樁頂冠梁,所述臨時支護樁一側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樁,所述永久支護結構樁上端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所述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上端設置有永久面墻;所述永久蓋板是設置在永久面墻上端、永久肋墻上端;
所述永久面墻和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左側均通過混凝土板連接有地下室側墻,所述臨時支護樁和永久支護面墻之間沿著基坑邊線每隔一定距離設置永久支護肋墻;
所述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與所述臨時支護樁之間底部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底板,所述永久支護結構底板上側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地梁,所述永久支護結構地梁上側設置有永久支護肋墻;所述永久支護結構底板與永久中板之間、永久中板與永久中板之間設置回填土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臨時支護樁與永久面墻之間設置有永久肋墻;
所述臨時支護樁頂冠梁與永久蓋板上端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混凝土板之間設置有回填土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室以上范圍的永久面墻上預留有連接件,所述預留連接件上設置有植生掛網。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臨時支護樁樁截面為圓形,樁徑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為0.6~1.2m,直接抵抗土壓力;
臨時支護樁的頂部設置有臨時支護樁頂冠梁,臨時支護樁一側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樁,永久支護結構樁樁截面為圓形,樁徑取為0.6~1.2m,樁長為進入坑底3黏土層10~15m或巖層5~10m,樁間距為永久肋墻12之間間距;永久支護結構樁作為承重構件承擔永久面墻的自重,通過進入坑底黏土層10~15m或巖層5~10m,發揮固定端的作用,保證永久面墻的抗側移能力。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永久支護結構樁上端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截面為方形,寬度b8=d4+0.2m,d4是永久支護結構樁的樁徑,高度h8取為0.8~1.0m,b為寬度符號,h為高度符號;作為傳力層,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將永久面墻的自重傳至永久支護結構樁,同時通過鋼筋錨固作用將永久面墻、冠梁與永久支護結構樁緊密連接在一起;
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上端設置有永久面墻,在永久面墻、永久肋墻、臨時支護樁的近似工字型截面的組合擋土構件中發揮翼緣的作用;永久蓋板是設置在永久面墻上端、永久肋墻上端的,把永久面墻頂、永久肋墻頂以及臨時支護樁頂冠梁連接起來,將永久面墻頂部、永久肋墻頂部、臨時支護樁頂冠梁連接在一起,增強組合支護結構的整體性;
永久面墻和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左側均通過混凝土板連接有地下室側墻,地下室側墻左側下端為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側墻左側上端為地下室頂板,臨時支護樁和永久支護面墻之間沿著基坑邊線每隔一定距離設置永久支護肋墻。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臨時基坑支護和永久邊坡支護相結合的支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永久支護結構樁頂冠梁與臨時支護樁之間底部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底板,能夠承擔來自永久肋墻、永久支護結構地梁的重量并均勻傳遞到地基;
永久支護結構底板上側設置有永久支護結構地梁,將上部永久肋墻的重量傳至結構底板;永久支護結構地梁上側設置有永久中板,永久支護地梁上設置的是永久肋墻,永久肋墻沿著坑邊一定距離布置的豎向構件,永久中板在混凝土板同樣標高、永久面墻和臨時支護樁之間設置的水平構件;
將永久肋墻、永久面墻、臨時支護樁橫向連接起來,增強組合支護結構的整體性,而且永久中板與混凝土板、地下室樓板標高一樣,把邊坡土壓力傳到地下室樓板,形成地下室結構與組合支護結構的緊密連接,組合支護結構在地下室高度范圍內的部分為固定端,地下室頂板標高以上的部分為懸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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