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雙循環漿態床加氫裂化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014233.9 | 申請日: | 2020-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756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2 |
| 發明(設計)人: | 楊健;解金海;鮮紅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安永藍(北京)工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47/26 | 分類號: | C10G47/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思誠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錢嫻靜 |
| 地址: | 100089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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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雙循環 漿態床 加氫裂化 方法 | ||
1.一種雙循環漿態床加氫裂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將重烴原料、未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含氫介質與儲罐循環回來的漿態物料從底部輸入漿態床反應器,在加氫裂化反應條件下進行加氫裂化反應,使得至少部分重烴原料轉化為輕餾分油和/或中餾分油,其中,所述重烴原料包括含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的渣油;
將漿態床反應器頂部輸出的流出物輸入分離器進行氣液分離,分離得到輕餾分油和/或中餾分油;
將所述分離器內殘留的漿態物料轉移至所述儲罐內,并經所述儲罐循環至所述漿態床反應器中,所述漿態物料包括未轉化的重烴原料、重餾分油與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
當所述分離器內殘留的漿態物料的體積超出第一預設值時,將所述分離器內的漿態物料轉移至所述儲罐內,使得所述分離器內的漿態物料的體積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預設值;
當所述儲罐內的漿態物料的體積超出第二預設值時,將所述儲罐內的漿態物料按比例轉移至所述漿態床反應器內與減壓蒸餾反應器內,使得所述儲罐內的漿態物料的體積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預設值;
所述減壓蒸餾反應器將所述漿態物料進行減壓蒸餾,得到含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的渣油;
將至少部分的所述含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的渣油加入所述重烴原料;
將重烴原料、未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含氫介質與儲罐循環回來的漿態物料從底部輸入漿態床反應器之前,將重烴原料、未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含氫介質輸入低壓反應器進行混合攪拌,得到混合物,再將混合物輸入預熱反應器進行預熱;
儲罐內的漿態物料的液面水平控制在一定值,超出水平的漿態物料分成兩部分,一定比例的從儲罐底部出來的漿態物料經管線,通過液體計量泵輸入到預熱器預熱,然后經管線直接去漿態床反應器進行循環反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的渣油在所述重烴原料中的質量占比為0.5wt%~15wt%。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減壓蒸餾得到的所述渣油中未輸入所述漿態床反應器的部分進行催化劑再生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烴原料包括常壓渣油、減壓渣油、減壓瓦斯油、常壓瓦斯油、脫油瀝青、頁巖油、焦油、從油砂衍生出來的油、植物油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烴原料包括重油。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型催化劑為水溶性催化劑、油溶性催化劑或固體粉末催化劑;
所述分散型催化劑為含第六副族金屬元素的催化劑,且所述分散型催化劑還包括助劑,所述助劑為含第五副族金屬元素、第七副族金屬元素和第八族金屬元素的化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型催化劑由分散型催化劑前驅體、重烴原料與含氫介質經原位硫化反應制得;或,
所述分散型催化劑由分散型催化劑前驅體經器外硫化反應制得。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所述分散型催化劑中含有的第六副族金屬元素計,所述分散型催化劑在所述漿態床反應器中的濃度為500ppm~20000ppm,所述分散型催化劑包括未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與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和/或,
以所述分散型催化劑中含有的第六副族金屬元素計,所述未使用過的分散型催化劑在所述重烴原料中的濃度為100ppm~5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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