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監管合約簽訂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可讀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11884.2 | 申請日: | 2020-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844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張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11354 | 代理人: | 張峰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監管 合約 簽訂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可讀 存儲 介質 | ||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數據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監管合約簽訂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第二終端輸出的第一監管合約簽署任務消息和監管合約碼;解析所述監管合約碼,獲取所述監管合約內容,其中所述監管合約內容至少包括:監管合約簽署人、監管條款和監管合約審查節點;根據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信息,將所述監管合約碼輸出至第三終端;其中第三終端對應于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接收所述合約監管簽署人簽訂所述監管合約的消息。本申請公開的監管合約簽訂根據合約關鍵審查時刻的審核結果動態的對監管合約對象做出獎懲并調整對應的監管手段以提升了監管合約的簽署和審核體驗。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數據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監管合約簽訂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可讀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是一種旨在以信息化方式傳播、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計算機協議。智能合約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這些交易可追蹤且不可逆轉。智能合約概念于1995年由Nick Szabo首次提出。他將智能合約定義為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Commitment),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合約包含三個特征,首先是達成協定,一般而言,當參與方通過在合約宿主平臺上安裝合約,致力于合約的執行時,合約就被發現了。其次是合約執行,“執行”的真正意思也依賴于實施。一般而言,執行意味著通過技術手段積極實施。最后是計算機可讀的代碼,合約需要的特定“數字形式”非常依賴于參與方同意使用的協議。
現階段,我國的監管執法工作面臨監管對象、監管范圍迅速擴大,而監管人員、監管資源捉襟見肘端情況,在這種情況,國家提出了基于全面社會信用體系構建信用監管機制的監管工作方向,由此產生了實現自動化監管以及在監管過程中自動化簽訂監管合約等需求,尤其是對于一些主動公示型信用承諾與行業自律型信用承諾的自動化發布。但是傳統的合約發布需要人員參與,而一些自動化的智能合約發布方案卻無法以合約審查關鍵時刻為標準實現對合約執行結果的校驗。
發明內容
本申請的目的旨在至少能解決上述的技術缺陷之一。本申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監管合約簽訂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第一終端,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第二終端輸出的第一監管合約簽署任務消息和監管合約碼;
解析所述監管合約碼,獲取所述監管合約內容,其中所述監管合約內容至少包括:監管合約簽署人、監管條款和監管合約審查節點;
根據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信息,將所述監管合約碼輸出至第三終端;其中第三終端對應于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
接收所述合約監管簽署人簽訂所述監管合約的消息。
可選地,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監管合約審查節點處,獲取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對所述監管合約的執行結果;
根據所述執行結果,通知所述監管系統調整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賬戶下的監管代幣。
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賬戶下的監管代幣,通知監管系統調整所述監管簽署人的信用等級;
根據所述信用等級,修訂所述監管合約內容。
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修訂的監管合約內容處理為第二監管合約碼,發送至第三終端;其中所述第三終端對應于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
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獲取的所述監管合約簽署人對所述監管合約的執行結果;
調整所述監管合約審查節點。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202011011884.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電動卡丁車的智能管理系統及方法
- 下一篇:用于透地通信的裝置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