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門衛(wèi)式電子設備的可信引導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438175.6 | 申請日: | 2020-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2583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高文博;劉國慶;夏捷;吳若凡;王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數(shù)據(jù)通信科學技術研究所;興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57 | 分類號: | G06F21/57;G06F2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達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86 | 代理人: | 張通 |
| 地址: | 10019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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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門衛(wèi) 電子設備 可信 引導 方法 | ||
1.一種門衛(wèi)式電子設備的可信引導方法,所述門衛(wèi)式電子設備包括安全模塊和待啟動模塊;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待啟動模塊將待加載程序發(fā)送給所述安全模塊;
所述安全模塊對所述待加載程序進行安全驗證而生成驗證結果;
所述待啟動模塊在所述驗證結果為驗證成功的情況下,加載所述待加載程序。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安全模塊向所述待啟動模塊發(fā)送驗證啟動通知;
所述待啟動模塊將待加載程序發(fā)送給所述安全模塊,包括:所述待啟動模塊在接收到所述驗證啟動通知后,將待加載程序發(fā)送給所述安全模塊。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模塊向所述待啟動模塊發(fā)送驗證啟動通知,包括:
所述安全模塊在安全自檢完成后,生成所述驗證啟動通知,并向所述待啟動模塊發(fā)送所述驗證啟動通知;
所述安全模塊對所述待加載程序進行安全驗證而生成驗證結果,包括:所述安全模塊采用應用層驗證軟件對所述待加載程序進行安全驗證而生成所述驗證結果。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全模塊包括安全驗證芯片;
所述安全模塊向所述待啟動模塊發(fā)送驗證啟動通知,包括:
所述安全模塊完成對第一通信接口的初始化后,通過所述第一通信接口向所述待啟動模塊發(fā)送驗證啟動通知;
所述安全模塊對所述待加載程序進行安全驗證而生成驗證結果,包括:所述安全模塊采用所述安全驗證芯片對所述待加載程序進行安全驗證,生成所述驗證結果。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驗證結果為驗證失敗的情況下下,生成警報信息。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驗證結果為驗證失敗的情況下下,生成警報信息,包括:
所述安全模塊將所述驗證結果發(fā)送給所述待啟動模塊;
所述待啟動模塊在所述驗證結果為驗證失敗的情況下,生成警報信息。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驗證結果為驗證失敗的情況下,所述安全模塊生成警報信息。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待啟動模塊為應用處理模塊和/或通信處理模塊。
9.根據(jù)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可信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啟動模塊將待加載程序發(fā)送給所述安全模塊,包括:
所述待啟動模塊在完成對第二通信接口的初始化后,通過所述第二通信接口將待加載程序發(fā)送給所述安全模塊。
10.一種門衛(wèi)式電子設備,包括安全模塊和待啟動模塊;其特征在于,
所述待啟動模塊用于在啟動過程中,將待加載程序發(fā)送給所述安全模塊;
所述安全模塊用于對所述待加載程序進行安全驗證而生成驗證結果;所述待啟動模塊還用于在所述驗證結果為驗證成功的情況下,加載所述待加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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