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48953.0 | 申請日: | 2020-0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5387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4 |
| 發明(設計)人: | 羅成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成良 |
| 主分類號: | A61K36/904 | 分類號: | A61K36/904;A61P17/00;A61P17/04;A61P17/08;A61K31/125;A61K33/04;A61K33/06;A61K35/36;A61K35/64;A61K35/646 |
| 代理公司: | 成都頂峰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王霞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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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治療 皮膚 疾病 中藥 組合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組分A和組分B,所述組分A包括以重量份計的斑毛0.5-3份、樟腦1-6份、土槿皮1-6份、全蝎1-4份、甲珠1-4份和酒精70-100份,所述酒精的濃度為75%;所述組分B包括苦參7-12份、黃柏7-12份、大艾40-60份、白芷7-12份、壯黃10-20份、青蒿7-12份、芒硝3-8份、白礬7-12份、地膚子7-12份、蛇床子7-12份、白癬皮3-8份、土槿皮3-8份、百部7-12份和川椒7-12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分A包括以重量份計的斑毛0.8-1.2份、樟腦2-4份、土槿皮2-4份、全蝎1-3份、甲珠1-3份和酒精80-90份,所述酒精的濃度為75%;所述組分B包括苦參9-11份、黃柏9-11份、大艾45-55份、白芷9-11份、壯黃12-16份、青蒿9-11份、芒硝4-6份、白礬9-11份、地膚子9-11份、蛇床子9-11份、白癬皮4-6份、土槿皮4-6份、百部9-11份和川椒9-11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分A包括以重量份計的斑毛0.8份、樟腦2份、土槿皮2份、全蝎1份、甲珠1份和酒精80份,所述酒精的濃度為75%;所述組分B包括苦參9份、黃柏9份、大艾45份、白芷9份、壯黃12份、青蒿9份、芒硝4份、白礬9份、地膚子9份、蛇床子9份、白癬皮4份、土槿皮4份、百部9份和川椒9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分A包括以重量份計的斑毛1.2份、樟腦4份、土槿皮4份、全蝎3份、甲珠3份和酒精90份,所述酒精的濃度為75%;所述組分B包括苦參11份、黃柏11份、大艾55份、白芷11份、壯黃16份、青蒿11份、芒硝6份、白礬11份、地膚子11份、蛇床子11份、白癬皮6份、土槿皮6份、百部11份和川椒11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分A包括以重量份計的斑毛1份、樟腦3份、土槿皮3份、全蝎2份、甲珠2份和酒精85份,所述酒精的濃度為75%;所述組分B包括苦參10份、黃柏10份、大艾50份、白芷10份、壯黃15份、青蒿20份、芒硝5份、白礬10份、地膚子10份、蛇床子10份、白癬皮5份、土槿皮5份、百部10份和川椒10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組分A和所述組分B分別制備成外用劑。
7.一種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A組藥水制備:將斑毛、樟腦、土槿皮、全蝎、甲珠和酒精加入到容器中,密封存放5-9個月,過濾后得到A組藥水;
S2.B組藥粉制備:將苦參、黃柏、大艾、白芷、壯黃、青蒿、芒硝、白礬、地膚子、蛇床子、白癬皮、土槿皮、百部和川椒混合后粉碎,然后裝入紗布制成的包裝袋中,得到B組藥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治療皮膚疾病的中藥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A組藥水用于外敷或涂抹患處;將B組藥粉加入水中煎煮得到藥汁,將藥汁用于清洗或外敷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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