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分離裝置以及污水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354003.6 | 申請日: | 2019-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71891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宋岱峰;葉易春;文曉慶;柳杰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美富特環境治理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3/12 | 分類號: | C02F3/12;C02F9/14 |
| 代理公司: | 成都宏順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7 | 代理人: | 王睿;辜桂芳 |
| 地址: | 610014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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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離 裝置 以及 污水處理 系統 | ||
1.分離裝置,使用時放置在曝氣池(800)中用以實現水與活性污泥的分離并使分離出的水輸出而分離出的活性污泥返回曝氣池(800),其具體包括:
外側隔離結構(100),所述外側隔離結構(100)形成外容器(110),該外容器(110)頂部設有讓曝氣池(800)中至少包含水和活性污泥的混合物流入的進料口(140),而底部設有泥水分離區(120)和活性污泥排放口;
內側隔離結構(200),所述內側隔離結構(200)位于所述外容器(110)內并形成內容器(210),該內容器(210)與外容器(110)之間的間隔形成位于進料口(140)之下的通道,該通道與內容器(210)之間經由泥水分離區(120)連通;
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活性污泥排放口下方設有擋氣結構(300),所述擋氣結構(300)具有與所述活性污泥排放口之間形成活性污泥的排污間隙(130)的擋氣面,所述擋氣結構(300)與所述泥水分離區(120)殼體通過過渡件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氣面與水平面不相平行且不相垂直。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氣面包括與所述活性污泥排放口長度匹配的第一擋氣平面(310)和第二擋氣平面(320),所述第一擋氣平面(310)和第二擋氣平面(320)相互連接并形成倒V形形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氣平面(310)和第二擋氣平面(320)的夾角為70~100°。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氣結構(300)還包括連接所述第一擋氣平面(310)和第二擋氣平面(320)的第一加強筋(340)。
6.如權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件包括連接擋氣面和泥水分離區(120)殼體外部的第二加強筋(350)和加強板(330)。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泥水分離區(120)具有兩個間距由上至下逐漸減小的分離板(121),所述第二加強筋(350)連接所述擋氣面和所述分離板(121),所述加強板(330)連接所述擋氣面端部和分離板(121)端部。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擋氣面的兩側均設有至少兩個所述第二加強筋(350)。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污泥排放口的寬度為150~350mm。
10.污水處理系統,包括設于曝氣池(800)內的泥水分離裝置,所述曝氣池(800)內具有污水和活性污泥,其特征在于:所述泥水分離裝置包括權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分離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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