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圓形燈外框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269620.6 | 申請日: | 2019-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11921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恒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英特江鋁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19/00 | 分類號: | F21V19/00;F21V17/12;F21V1/00;F21V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勁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89 | 代理人: | 陸瀅炎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蘇州市張家***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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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圓形 燈外框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圓形燈外框。包括外框、內框、固定槽、底座;所述外框與內框連接,外框與內框間設置有固定槽,所述內框底部與底座連接,所述外框、內框、固定槽、底座均為環形結構;所述外框內部為空心結構,所述固定槽內設置有螺紋;所述底座包括鋸齒底面、凹槽,凹槽兩端分別與內框底部、鋸齒底面連接,所述內框頂部向前延伸形成凸起部,凸起部、內框、凹槽、鋸齒底面共同圍成燈罩固定區。本實用新型通過空心外框和固定槽大大降低了圓形燈外框的重量。通過設置固定槽,可以在環形固定槽的任意位置安裝螺釘固定燈具,使用范圍廣。通過燈罩固定區的結構,使燈罩連接處通過凸起部將漏出的光擋住,防止漏光,提高了燈具質量。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燈框生產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圓形燈外框。
背景技術:
現有的圓形燈具的外框一般都是實心結構,重量較重,實心部位上設置有固定的孔用來固定,無法根據實際需要改變孔的位置。此外實心燈框與燈罩連接處,容易漏光。
公開于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實用新型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圓形燈外框,從而克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缺陷。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圓形燈外框,包括:外框、內框、固定槽、底座;所述外框與內框連接,外框與內框間設置有固定槽,所述內框底部與底座連接,所述外框、內框、固定槽、底座均為環形結構;所述外框內部為空心結構,所述固定槽內設置有螺紋;所述底座包括鋸齒底面、凹槽,凹槽兩端分別與內框底部、鋸齒底面連接,所述內框頂部向前延伸形成凸起部,凸起部、內框、凹槽、鋸齒底面共同圍成燈罩固定區。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通過空心外框和固定槽大大降低了圓形燈外框的重量。通過設置固定槽,可以在環形固定槽的任意位置安裝螺釘固定燈具,使用范圍廣。通過燈罩固定區的結構,使燈罩連接處通過凸起部將漏出的光擋住,防止漏光,提高了燈具質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圓形燈外框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圓形燈外框俯視圖;
附圖標記為:1-外框、2-內框、3-固定槽、4-底座、5-空心結構、6-鋸齒底面、7-凹槽、8-凸起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除非另有其它明確表示,否則在整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術語“包括”或其變換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將被理解為包括所陳述的元件或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組成部分。
實施例1
如圖1-2所示,一種圓形燈外框,包括外框1、內框2、固定槽3、底座4;所述外框1與內框2連接,外框1與內框2間設置有固定槽3,所述內框2底部與底座4連接,所述外框1、內框2、固定槽3、底座4均為環形結構;所述外框1內部為空心結構5,所述固定槽3內設置有螺紋;所述底座4包括鋸齒底面6、凹槽7,凹槽7兩端分別與內框2底部、鋸齒底面6連接,所述內框2頂部向前延伸形成凸起部8,凸起部8、內框2、凹槽7、鋸齒底面6共同圍成燈罩固定區。
通過空心外框1和固定槽3大大降低了圓形燈外框的重量。通過設置固定槽3,可以在環形固定槽3的任意位置安裝螺釘插入固定槽3中固定燈具,使用范圍廣。通過燈罩固定區的結構,使燈罩連接處通過凸起部8將漏出的光擋住,防止漏光,提高了燈具質量。
前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是為了說明和例證的目的。這些描述并非想將本實用新型限定為所公開的精確形式,并且很顯然,根據上述教導,可以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選擇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并利用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不同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各種不同的選擇和改變。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意在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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