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智能眼鏡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102178.8 | 申請日: | 2019-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095448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7 |
| 發明(設計)人: | 劉捷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1 | 分類號: | G02B27/01;G02B27/00;G02C3/00;G02C7/02 |
| 代理公司: | 濰坊正信致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55 | 代理人: | 李紅亮 |
| 地址: | 266104 山東省青島***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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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眼鏡 | ||
1.一種智能眼鏡,包括眼鏡主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安裝在所述眼鏡主體下部處的近視眼鏡結構,所述近視眼鏡結構包括鏡架、可拆卸的安裝在所述鏡架上的近視鏡片,在所述鏡架與所述眼鏡主體下部之間設有插接結構、定位結構,在所述近視鏡片與所述眼鏡主體下部之間設有磁吸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結構包括固定連接在所述鏡架上的插接頭、設置在所述插接頭側面上的卡凸,對應設置在所述眼鏡主體上的插接孔,在所述插接孔的側壁上對應的設有限位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插接頭上設有軸向孔。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結構包括分別設置在所述插接頭兩側的鏡架部分上的定位凸臺,在所述眼鏡主體上對應每個所述定位凸臺處分別設有一個定位卡槽;所述近視眼鏡結構安裝到所述眼鏡主體上后,所述定位凸臺卡入對應的所述定位卡槽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兩所述定位凸臺設置在所述鏡架的前側上并且向所述眼鏡主體的前側延伸,所述定位卡槽靠近所述定位凸臺的一側呈開口狀。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近視鏡片設置有兩個,分別為左近視鏡片、右近視鏡片,在所述鏡架遠離所述眼鏡主體下部的一側上對應所述左近視鏡片、所述右近視鏡片處分別形成一個半包式卡口,在所述左近視鏡片、所述右近視鏡片與對應的所述眼鏡主體下部之間分別設有所述磁吸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眼鏡主體下部上對應所述左近視鏡片、所述右近視鏡片的前側處分別安裝有左光導波片、右光導波片,在所述左光導波片、所述右光導波片靠近所述左近視鏡片、所述右近視鏡片的一側分別設有左眼球追蹤模組、右眼球追蹤模組。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磁吸結構包括固定在所述眼鏡主體上的主體磁吸件、固定在所述近視鏡片周側邊上的鏡片磁吸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半包式卡口的內側面上設有安裝卡槽。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片磁吸件凸出所述近視鏡片的外周側,在所述安裝卡槽的槽底上對應所述鏡片磁吸件處設有避讓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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