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514227.0 | 申請日: | 2019-06-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453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20 |
| 發明(設計)人: | 潘衛東;李新源;趙旺;李振;吳鵬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
| 主分類號: | E21D23/12 | 分類號: | E21D23/12;E21C4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 11569 | 代理人: | 劉鳳玲 |
| 地址: | 10008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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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頂煤 放煤控制系統 支架控制器 鉆孔 支架 中心計算機 自動化 電連接 矸石 煤矸 刮板輸送機 刮板輸送 機電連接 控制支架 中心計算 放煤口 移動 層位 尾梁 | ||
1.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RFID標簽、RFID讀卡器、中心計算機、支架、支架控制器和刮板輸送機;
所述RFID標簽和所述RFID讀卡器均為多個;多個所述RFID標簽布設在煤矸界面的鉆孔內和頂煤不同層位的鉆孔內,并隨矸石和頂煤移動;多個所述RFID讀卡器設置在所述支架的尾梁上,或設置在所述刮板輸送機上;所述中心計算機與所述RFID讀卡器電連接;所述支架控制器與所述中心計算機電連接;所述支架控制器還與所述支架電連接,以控制所述支架開啟或關閉放煤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RFID標簽均勻布設在煤矸界面的鉆孔內和頂煤不同層位的鉆孔內,并隨矸石和頂煤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標簽為有源RFID標簽或無源RFID標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計算機與所述RFID讀卡器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控制器與所述中心計算機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電連接。
6.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RFID標簽、RFID讀卡器、中心計算機、支架、支架控制器和刮板輸送機;
所述RFID標簽和所述RFID讀卡器均為多個;多個所述RFID標簽布設在煤矸界面的鉆孔內,并隨矸石移動;多個所述RFID讀卡器設置在所述支架的尾梁上,或設置在所述刮板輸送機上;所述中心計算機與所述RFID讀卡器電連接;所述支架控制器與所述中心計算機電連接;所述支架控制器還與所述支架電連接,以控制所述支架開啟或關閉放煤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RFID標簽均勻布設在所述煤矸界面的鉆孔內,并隨矸石移動。
8.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用于如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中,所述方法包括:
控制支架開啟放煤口,開始放煤;
當接收到RFID讀卡器發送的RFID標簽的ID信息時,確定與所述ID信息對應的RFID標簽的布設位置;
依據所述布設位置和支架的預設放煤量,確定是否關閉所述放煤口。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據所述布設位置和支架的預設放煤量,確定是否關閉所述放煤口,具體包括:
當所述布設位置與所述預設放煤量對應的高度位置一致時,則向支架控制器發出關閉放煤口控制指令,所述支架控制器控制所述支架關閉所述放煤口;否則,不關閉所述放煤口。
10.一種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用于如權利要求6-7任意一項所述的基于RFID的自動化放煤控制系統中,所述方法包括:
控制支架開啟放煤口,開始放煤;
當接收到RFID讀卡器發送的RFID標簽的ID信息時,向支架控制器發出關閉放煤口控制指令,所述支架控制器控制所述支架關閉所述放煤口;否則,不關閉所述放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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