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底板下儲能車輛的聯鎖主體和底盤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910498225.7 | 申請日: | 2019-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3164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4-07 |
| 發明(設計)人: | R·N·薩耶;P·M·帕洛;K·J·薩里;J·R·蘇利克二世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04 | 分類號: | B60K1/04;B62D21/09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喻新學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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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底板 下儲能 車輛 聯鎖 主體 底盤 組件 | ||
1.一種用于底板下儲能車輛的聯鎖主體和底盤組件,包括:
車輛結構組件,所述車輛結構組件包括前隔室部分,所述前隔室部分使用第一搖臂構件和取向成平行于所述第一搖臂構件的相對的第二搖臂構件連接至后隔室部分;
所述車輛結構組件被構造成限定具有前隔室部分和后隔室部分中的每一者的面的鏟斗構型,所述前隔室部分和所述后隔室部分具有朝向相反的結構面,其中所述前隔室部分成角度地取向成頂部向前且底部向后,并且所述后隔室部分成角度地取向成頂部向后且底部向前,其中所述前隔室部分包括隔室前橫梁,并且所述后隔室部分包括被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隔室前橫梁的隔室后橫梁;
其中所述隔室前橫梁的所述結構面包括上部朝前的角表面和下部朝后的角表面,所述下部朝后的角表面朝向子底板組件的子底板前橫梁,所述隔室后橫梁的所述結構面包括上部朝后的角表面和下部朝前的角表面,所述下部朝前的角表面朝向所述子底板組件的子底板后橫梁,其中所述下部朝后的角表面和所述下部朝前的角表面中的每一者均相對于豎直面以角alpha(α)取向,以提供所述鏟斗構型;
其中所述第一搖臂構件和所述第二搖臂構件被成角度地取向成從上部外側邊緣向下傾斜至所述第一搖臂構件和所述第二搖臂構件中的每一者的下部內側邊緣,從而為所述第一搖臂構件和所述第二搖臂構件提供所述鏟斗構型;和
預制子底板組件,所述預制子底板組件被成角度地構造使得所述子底板組件安置在從所述前隔室部分和所述后隔室部分中的每一者延伸的凸緣結構上;
其中在所述隔室前橫梁的朝后梁壁的所述朝后的角表面和所述子底板組件的所述子底板前橫梁的外壁的朝前的角表面之間設置間隙,通過將所述朝后的角表面取向成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朝前的角表面來保持所述間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底板下儲能車輛的聯鎖主體和底盤組件,其中:
所述第一搖臂構件包括從所述車輛的駕駛員側朝向乘客側的朝右的角表面,所述朝右的角表面朝向所述子底板組件的左支撐梁;并且所述第二搖臂構件包括從所述車輛的乘客側朝向駕駛員側的朝左的角表面,所述朝左的角表面朝向所述子底板組件的右支撐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底板下儲能車輛的聯鎖主體和底盤組件,其中所述子底板組件的外周大于所述車輛結構組件的內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底板下儲能車輛的聯鎖主體和底盤組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子底板組件的所述外周和所述車輛結構組件的所述內周之間的設計間隙,其中所述設計間隙為10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底板下儲能車輛的聯鎖主體和底盤組件,還包括:
前扭矩箱構件,所述前扭矩箱構件設置在所述隔室前橫梁的相對兩端中的每一端處,形成所述隔室前橫梁與所述第一搖臂構件和所述第二搖臂構件中的每一者的連接;和
后扭矩箱構件,所述后扭矩箱構件設置在所述隔室后橫梁的相對兩端,形成所述隔室后橫梁與所述第一搖臂構件和所述第二搖臂構件中的每一者的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底板下儲能車輛的聯鎖主體和底盤組件,還包括位于所述子底板組件的前角處且定位在所述隔室前橫梁的頂部并且覆蓋所述前扭矩箱構件的第一底板蓋和第二底板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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