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785629.5 | 申請日: | 2018-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3897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8 |
| 發明(設計)人: | 郭侃煒;胡凱強;陸笑媛;沈亨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愛迪曼環??萍脊煞萦邢薰?/a> |
| 主分類號: | B01D53/18 | 分類號: | B01D53/18;B01D4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聯科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燕宏偉 |
| 地址: | 3141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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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尾氣吸收池 生活垃圾焚燒 凈化裝置 尾氣吸收 處理站 自補償 尾氣處理 錐形斗 液位 廢物處理 環境工程領域 本實用新型 底部連接 進氣機構 控制裝置 酸性氣體 吸收能力 自動保持 頂蓋 上端 固液 內液 濕法 尾氣 封閉 吸收 | ||
1.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內部具有尾氣處理液的尾氣吸收池(1),在尾氣吸收池(1)的底部連接有一錐形斗(2),在尾氣吸收池(1)上設有封閉尾氣吸收池(1)上端的頂蓋(3),所述的尾氣吸收池(1)連接有一進氣機構(4),所述的錐形斗(2)連接有固液廢物處理機構(7),本裝置還包括分別與尾氣吸收池(1)連接的液位自補償機構(5)和PH自補償機構(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氣機構(4)包括一根進氣總管(41),在進氣總管(41)上至少并聯有兩根且與尾氣吸收池(1)連接的進氣分管(4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進氣分管(42)遠離進氣分管(42)的一端設有呈三角形的發射盤(43)。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位自補償機構(5)包括與尾氣吸收池(1)連接且能補償吸收液液位的進水管(51),在進水管(51)上連接有進水管電磁閥(52),在尾氣吸收池(1)內設有能夠檢測尾氣吸收池(1)內吸收液液位的浮球(53),上述的進水管電磁閥(52)與浮球(53)分別與液位控制器(54)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PH自補償機構(6)包括與尾氣吸收池(1)連接的且能中和吸收液PH的進液管(61),在進液管(61)上連接有進液管電磁閥(62),在尾氣吸收池(1)內設有能夠檢測尾氣吸收池(1)內吸收液PH值的PH計(63),上述的進液管電磁閥(62)與PH計(63)分別與PH控制器(64)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液廢物處理機構(7)包括連接錐形斗(2)與固廢處理系統的固廢排放管(71),在固廢排放管(71)上設有固廢蝶閥(72),在錐形斗(2)上還設有與廢水處理系統連接的廢水處理管(73),在廢水處理管(73)上設有廢水蝶閥(74)。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蓋(3)上部設有呈錐筒狀的出氣口(3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氣口(31)內徑向外逐漸減小。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氣口(31)內設有出氣風扇(32)。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站尾氣吸收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尾氣吸收池(1)的外側設有機械液位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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