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現金循環處理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348986.5 | 申請日: | 2018-03-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126477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0 |
| 發明(設計)人: | 趙振興;袁勇;鄭磊;許加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D11/00 | 分類號: | G07D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周宇 |
| 地址: | 264203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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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環形通道 連通 處理設備 現金循環 主通道 本實用新型 紙幣鑒別裝置 出幣裝置 入幣裝置 暫存裝置 回收箱 循環箱 機械技術領域 功能單一 緩解 金融 | ||
1.一種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包括:入幣裝置、出幣裝置、暫存裝置、紙幣鑒別裝置、循環箱、盤點箱、回收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主通道、第一環形通道、第二環形通道和V形通道,所述紙幣鑒別裝置設于所述主通道上;
所述主通道與所述第二環形通道連通,所述第二環形通道分別與所述第一環形通道和所述V形通道連通,所述V形通道與所述第一環形通道連通;
所述入幣裝置和所述循環箱均與所述主通道連通,所述出幣裝置與所述第一環形通道連通;所述盤點箱與所述第二環形通道連通,所述暫存裝置和所述回收箱均與所述V形通道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環形通道包括順次連通的第一通道、第二通道和第三通道;
所述第一通道與所述第二環形通道連通,所述第二通道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二環形通道和所述出幣裝置連通,所述第三通道與所述V形通道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環形通道包括順次連通的第四通道、第五通道和第六通道;
所述第四通道與所述主通道連通,所述第五通道的兩端分別與所述主通道和所述第二通道連通,所述第六通道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通道、所述V形通道和所述盤點箱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所述第二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的交匯處設有第一換向件,所述第一換向件用于使所述第二通道擇一地與所述第一通道和所述第五通道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通道包括第一分支通道和第二分支通道;
所述第一分支通道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環形通道和所述回收箱連通,所述第二分支通道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二環形通道和所述回收箱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現金循環處理設備還包括入幣通道、出幣通道、暫存通道、循環通道、盤點通道和回收通道;
所述入幣裝置通過所述入幣通道與所述主通道連通,所述出幣裝置通過所述出幣通道與所述第一環形通道連通,所述暫存裝置通過所述暫存通道與所述V形通道連通,所述循環箱通過所述循環通道與所述主通道連通,所述盤點箱通過所述盤點通道與所述第二環形通道連通,所述回收箱通過所述回收通道與所述V形通道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箱的數量為多個,多個所述循環箱依次設置,且分別通過一個所述循環通道與所述主通道連通,多個所述循環通道與所述主通道的交匯處均設有第二換向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幣裝置、所述出幣裝置和所述暫存裝置均設于所述現金循環處理設備的前部,所述第一環形通道、所述第二環形通道設于所述現金循環處理設備的中部,所述第一環形通道與所述出幣裝置和所述暫存裝置相鄰。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幣裝置、所述出幣裝置和所述暫存裝置從上至下依次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幣裝置、所述出幣裝置和所述暫存裝置上均設有閘門,所述閘門用于開啟和關閉其所在裝置的存取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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