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窗戶的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467303.2 | 申請日: | 2018-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0512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7 |
| 發明(設計)人: | 郭隴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和居智能窗業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8 | 分類號: | H04L12/28;H04M1/72403;H04W4/1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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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 窗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智能窗戶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于與智能窗戶通信連接的手機,發送包含預設字段的短信至智能窗戶;
智能窗戶獲取包含預設字段的短信;
智能窗戶確認所述手機對應的手機號碼具有與所述預設字段相對應的控制權限;
智能窗戶基于所述預設字段,控制智能窗戶執行相應的操作,
所述步驟基于與智能窗戶通信連接的手機,發送包含預設字段的短信至智能窗戶,之前還包括:
確認不存在對于智能窗戶具有任何一種控制權限的手機;
通過控制任一手機向智能窗戶發送短信的形式,添加具有對智能窗戶具有管理手機號碼權限的手機,
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具有對智能窗戶具有管理手機號碼權限的手機丟失,或具有對智能窗戶具有管理手機號碼權限的手機號碼設置錯誤時,能夠通過預設操作方法將對于智能窗戶具有管理手機號碼權限的手機號碼清空,
所述方法還包括:
通過具有管理手機號碼權限的手機,向智能窗戶發送包含待設定權限手機號碼和控制權限級別兩種信息的短信,添加具有控制權限的手機號碼;
其中,控制權限級別包括管理手機號碼、控制窗戶開、控制窗戶關和接收窗戶發送來的消息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方法還包括:
可以通過具有管理手機號碼權限的手機,向智能窗戶發送包含待目標手機號碼和待刪除控制權限級別兩種信息的短信,將目標手機號碼所具有的相應權限進行刪除,
所述方法還包括:
通過具有管理手機號碼權限的手機能夠向智能窗戶發送查詢指令,獲取具有任一權限級別的手機號碼的列表,
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檢測到智能窗戶對應室內燃氣泄露、一氧化碳氣體濃度超標、二氧化碳氣體濃度超標和火災煙霧濃度超標中的至少一種時,打開智能窗戶,控制蜂鳴器發出報警聲音;
每隔預設時長會發送報警短信至具有接收消息控制權限級別的手機,與智能窗戶通信連接的各個手機具有相應的控制優先級;相應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預設時間段內,具有不同控制優先級的手機對所述智能窗戶執行不同操作時,優先執行高優先級手機的操作;
在預設時間段內,具有相同控制優先級的手機對所述智能窗戶執行不同操作時,優先執行先或后發送短信內所包含預設字段對應的操作,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手機對所述智能窗戶執行操作為開窗時,確認智能窗戶對應室外風力值、二氧化氮濃度、二氧化硫濃度、臭氧濃度、一氧化碳濃度和懸浮微粒濃度各空氣參數指標中至少一種高于相應第一預設閾值且小于相應第二閾值時,向手機發送是否確認開窗的詢問短信;在預設時長內確認收到手機發送回的確認開窗短信后,所述智能窗戶執行開窗操作;在預設時長內沒有收到手機發送回的確認開窗短信后,所述智能窗戶執行開窗操作;
當手機對所述智能窗戶執行操作為開窗時,確認智能窗戶對應室外風力值、二氧化氮濃度、二氧化硫濃度、臭氧濃度、一氧化碳濃度和懸浮微粒濃度中至少一種高于相應第二預設閾值,向手機發送是否確認開窗的詢問短信;在預設時長內確認收到手機發送回的確認開窗短信后,所述智能窗戶執行開窗操作;在預設時長內沒有收到手機發送回的確認開窗短信后,所述智能窗戶不執行開窗操作;
其中,各空氣參數指標相應第二預設閾值大于相應第一預設閾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智能窗戶對應室內二氧化氮濃度、二氧化硫濃度、臭氧濃度、一氧化碳濃度和懸浮微粒濃度各空氣參數指標中至少一種高于室外對應值時,向手機發送是否開窗的詢問短信;
確認收到手機發送回的確認開窗短信后,所述智能窗戶執行開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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