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通信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362865.0 | 申請日: | 2018-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4728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31 |
| 發明(設計)人: | 潘運濱;汪逸群;劉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光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7/185 | 分類號: | H04B7/185;H04B10/118 |
| 代理公司: | 浙江素豪律師事務所 33248 | 代理人: | 徐芙姍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寧波市高***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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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衛星 飛行器 終端設備 激光通信 通信系統 星間激光通信 激光鏈路 數據傳輸 地面站 空中數據傳輸 網絡資源數據 設備間通信 衛星間通信 設備網絡 通信連接 衛星接收 通信衛星 間通信 上傳 傳輸 | ||
1.一種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顆衛星,每顆衛星載有衛星間通信的星間激光通信終端設備,衛星與飛行器間通信的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以及衛星與地面站間通信的衛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終端設備;
所述多顆通信衛星之間基于星間激光通信終端設備通過激光鏈路實現通信;
所述衛星之間通過建立的激光鏈路進行衛星間的數據傳輸,所述數據傳輸至少包括衛星接收的飛行器相關數據以及地面上傳的網絡資源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每顆衛星載有多臺所述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所述多臺所述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按照預定的通信陣列排列。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每顆衛星載有中央處理器;所述中央處理器用于控制所述多臺所述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進行激光通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每顆衛星的載有的中央處理器控制所述多臺中的一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在某一時刻通過激光鏈路與一架飛行器的機載通信系統進行通信,為一架飛行器提供衛星通信服務。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顆衛星處于同一軌道面,或者,所述多顆衛星中的第一數量的衛星處于第一軌道面,第二數量的衛星處于第二軌道面;
處于同一軌道面相鄰的兩顆衛星通過直接連接和\或中繼連接的方式進行激光通信鏈路的連接;處于不同軌道面的衛星,至少有一對衛星通過直接連接和\或中繼連接的激光鏈路通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接連接的方式為拉手直接連接的方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每顆衛星載有的預定數量的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組成每顆衛星對地張角的通信覆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設置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的俯視角度為大于0°小于衛星對地張角,則預定數量的具有對應大于0°小于衛星對地張角的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組成每顆衛星對地張角的通信覆蓋;
或者,
設置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為衛星對地張角,則每一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均構成每顆衛星對地張角的通信覆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多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的俯視角度均為衛星對地張角,則所述多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按照任意排列方式在每顆衛星中進行排列布局;
若所述多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的俯視角度為大于0°小于衛星對地張角,則所述多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按照第一預定排列方式在每顆衛星中進行排列布局;
若所述多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的俯視角度包括大于0°小于衛星對地張角以及衛星對地張角,則所述多臺衛星-飛行器激光通信終端設備按照第二預定排列方式在每顆衛星中進行混合排列布局。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衛星為低軌衛星;所述飛行器為固定翼飛機、直升飛機、航空氣球、飛艇、無人機、臨近空間飛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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