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礦井下透水自救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44350.7 | 申請日: | 2017-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169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7 |
| 發明(設計)人: | 劉懷謙;劉萍;韓森;劉懷蓮;魏帥;祝大焦;王劍;王春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貴州大學 |
| 主分類號: | E21F11/00 | 分類號: | E21F11/00;E21F17/18 |
| 代理公司: | 貴陽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52100 | 代理人: | 李龍,程新敏 |
| 地址: | 550025 貴州省貴***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礦 井下 透水 自救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煤礦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煤礦井下透水自救裝置。
背景技術
井下采掘工作面發生透水之前,一般都有某些征兆。這是從每次透水事故教訓中得出的正確結論。因此在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并報告礦井調度室。如果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但在現有技術中,一般在發生煤礦井下透水事故時,人員只能沿煤礦道上升到地表進行自救,而煤礦道不是豎直向上,都是斜坡緩慢向上穿出地表的,所以減慢了自救逃生的速度,浪費了自救逃生的時間,降低了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煤礦井下透水自救裝置。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一種煤礦井下透水自救裝置,包括通風井、自救倉、逃生房,所述通風井下設置有煤礦道,所述煤礦道上設置有地表層,所述地表層上設置有軌道槽,所述軌道槽內設置有檢修梯,所述通風井內設置有所述自救倉,所述自救倉內設置有容納腔,所述自救倉頂部設置有圓弧頂,所述圓弧頂下設置有照明燈,所述照明燈旁設置有警報器,所述照明燈下設置有啟動板,所述自救倉前設置有出入門,所述自救倉外設置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上設置有液壓缸,所述支撐桿頂部設置有滾動輪,所述滾動輪上設置有電動機,所述通風井頂部設置有所述逃生房,所述逃生房前設置有逃生門,所述逃生房頂部設置有防護網,所述防護網下設置有支撐架,所述支撐架上設置有換氣扇。
上述結構中,平時沒有透水時,所述換氣扇轉動將新鮮空氣從所述地表層外推入所述煤礦道內,當發生煤礦井下透水時,人員打開所述出入門進入所述自救倉內所述容納腔內,關上所述出入門,操作所述啟動板,所述換氣扇停止旋轉,所述照明燈點亮,所述警報器發出報警,所述液壓缸伸展將所述支撐桿推向所述通風井內壁,所述滾動輪壓在所述通風井內壁上,所述電動機啟動,帶動所述滾動輪轉動,所述自救倉向上移動,當到達所述逃生房后,所述電動機停止,人員打開所述出入門和所述逃生門返回地面,完成自救。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所述通風井穿過所述煤礦道和所述地表層,所述通風井呈圓柱形,所述逃生房底部與所述通風井頂部相通。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所述逃生房和所述自救倉都呈圓柱形,所述逃生房的高度大于所述自救倉的高度,所述自救倉的直徑小于所述通風井的直徑。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所述軌道槽雕鑿在所述地表層內,所述檢修梯和所述軌道槽使用間隙配合。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所述支撐桿與所述自救倉使用鉸鏈連接,所述液壓缸分別與所述支撐桿和所述自救倉使用鉸鏈連接。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所述滾動輪與所述支撐桿使用鉸鏈連接,所述電動機與所述滾動輪使用平鍵連接。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所述支撐桿設置有3個,所述支撐桿在所述自救倉外圓周上呈120度分布。
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利用通風井形成逃生通道,再裝入能夠自動上升的自救倉幫助在煤礦井下透水時完成自救上升逃生,自救裝置直達地面,節省了自救逃生的時間,加快了自救逃生的速度,提高了煤礦井下透水后的自救能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所述一種煤礦井下透水自救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所述一種煤礦井下透水自救裝置的自救倉剖視圖;
圖3是本發明所述一種煤礦井下透水自救裝置的逃生房俯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1、地表層;2、煤礦道;3、軌道槽;4、檢修梯;5、通風井;6、自救倉;7、逃生房;8、逃生門;9、容納腔;10、圓弧頂;11、液壓缸;12、支撐桿;13、滾動輪;14、電動機;15、警報器;16、啟動板;17、照明燈;18、出入門;19、防護網;20、換氣扇;21、支撐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貴州大學,未經貴州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201711444350.7/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