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55278.0 | 申請日: | 2017-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51885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18 |
| 發明(設計)人: | 侯瑞玲;王金永;張玉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侯瑞玲 |
| 主分類號: | A61K31/4468 | 分類號: | A61K31/4468;A61K31/438;A61K9/16;A61P9/00;A61P7/10;A61P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2700 山東省濰坊市壽光市健***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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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治療 毛細血管 滲漏 綜合征 口服 藥物 組合 | ||
1.一種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醫藥學上可接受的藥用輔料和羅拉匹坦、酒石酸匹莫范色林制成;所述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中羅拉匹坦和酒石酸匹莫范色林的重量份比為:羅拉匹坦6~25重量份、酒石酸匹莫范色林3~9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中羅拉匹坦和酒石酸匹莫范色林的重量份比為:羅拉匹坦7重量份、酒石酸匹莫范色林5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中羅拉匹坦和酒石酸匹莫范色林的重量份比為:羅拉匹坦15重量份、酒石酸匹莫范色林8重量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中羅拉匹坦和酒石酸匹莫范色林的重量份比為:羅拉匹坦19重量份、酒石酸匹莫范色林4重量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中羅拉匹坦和酒石酸匹莫范色林的重量份比為:羅拉匹坦22重量份、酒石酸匹莫范色林7重量份。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的劑型為顆粒劑;所述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的人體每日給藥劑量以酒石酸匹莫范色林計算為0.1~0.3mg/kg體重。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顆粒劑的藥用輔料由乳糖、微晶纖維素、交聯聚維酮、硬脂酸鎂、聚維酮K30 和水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顆粒劑中乳糖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1.8~2.3倍;微晶纖維素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1.0~1.3倍;交聯聚維酮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0.11~0.14倍;硬脂酸鎂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0.010~0.014倍;聚維酮K30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0.16~0.19倍;水的用量為聚維酮K30重量的32.1~32.8倍。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治療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的口服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顆粒劑中乳糖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2.2倍;微晶纖維素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1.2倍;交聯聚維酮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0.13倍;硬脂酸鎂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0.012倍;聚維酮K30的用量為羅拉匹坦重量的0.18倍;水的用量為聚維酮K30重量的3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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