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278740.1 | 申請日: | 2017-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449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20 |
| 發明(設計)人: | 馮捷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信用 實現 租賃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說明書涉及互聯網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共享經濟的高速發展,用戶更加愿意使用較低的成本來換取物品的使用權,而非支付高額的費用去購買物品。在這樣的形勢下,物品提供方為了確保資產不被惡意占用,通常會讓用戶在使用物品前提供個人信息,并交納一定的押金,用來保證用戶在使用物品后正常歸還。然而,這樣的實現方式較為繁瑣,不夠便捷,需要提供一種更為高效、便捷的租賃方案。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說明書提供一種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方法。
具體地,本說明書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方法,包括:
信用系統接收租賃請求端發送的租賃請求,所述租賃請求面向指定租賃業務系統;
信用系統確定租賃請求端用戶的信用信息對應的押金規則;
當所述押金規則是免全部押金時,信用系統發送租賃通知給所述租賃業務系統;
租賃業務系統基于所述租賃通知執行針對所述租賃請求端用戶的免押金租賃操作;
租賃業務系統在確定租賃物品被所述租賃請求端用戶歸還時,發送針對所述租賃請求端用戶的租賃支付請求給信用系統;
信用系統執行所述租賃支付請求。
一種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方法,包括:
接收租賃請求端發送的租賃請求,所述租賃請求面向指定租賃業務系統;
確定租賃請求端用戶的信用信息對應的押金規則;
當所述押金規則是免全部押金時,發送租賃通知給所述租賃業務系統,以供租賃業務系統基于所述租賃通知執行針對所述租賃請求端用戶的免押金租賃操作;
接收租賃業務系統在確定租賃物品被所述租賃請求端用戶歸還時發送的針對所述租賃請求端用戶的租賃支付請求;
執行所述租賃支付請求。
由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本說明書提供的租賃方案對于租賃系統而言,無需關注物品押金的繳納情況,也無需再單獨對接支付系統,實現簡單,同時基于信用的租賃,可有效降低物品被惡意占用的風險。對于用戶而言,無需提交個人信息,無需在線下繳納押金,實現便捷,效率更高。
附圖說明
圖1是本說明書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方法。
圖2是本說明書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用于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裝置的一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說明書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裝置的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這里將詳細地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說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圖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圖時,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圖中的相同數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并不代表與本說明書相一致的所有實施方式。相反,它們僅是與如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詳述的、本說明書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裝置和方法的例子。
在本說明書使用的術語是僅僅出于描述特定實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說明書。在本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使用的單數形式的“一種”、“所述”和“該”也旨在包括多數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義。還應當理解,本文中使用的術語“和/或”是指并包含一個或多個相關聯的列出項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組合。
應當理解,盡管在本說明書可能采用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來描述各種信息,但這些信息不應限于這些術語。這些術語僅用來將同一類型的信息彼此區分開。例如,在不脫離本說明書范圍的情況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稱為第二信息,類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稱為第一信息。取決于語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詞語“如果”可以被解釋成為“在……時”或“當……時”或“響應于確定”。
本說明書提供一種基于信用實現租賃的方案,可由信用系統和租賃業務系統配合實現。
其中,信用系統通常是由提供信用評估功能的服務提供商部署,其物理載體通常為服務器或者服務器集群,除信用評估功能外,信用系統還可調用支付系統以實現支付功能,或者信用系統本身具有支付功能,本說明書對此不作特殊限制。
租賃業務系統通常由向用戶提供物品租賃業務,并收取相應報酬的租賃服務提供商部署,例如,租賃業務系統可以包括充電寶租賃系統、雨傘租賃系統等,本說明書對此不作特殊限制。租賃業務系統的物理載體通常也是服務器或者服務器集群。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未經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201711278740.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