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改善天線輻射性能的金屬支架組件及終端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220469.6 | 申請日: | 2017-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324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23 |
| 發明(設計)人: | 楊懷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12 | 分類號: | H01Q1/12;H01Q1/24;H01Q1/48;H01Q1/5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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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善 天線 輻射 性能 金屬支架 組件 終端設備 | ||
1.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包括金屬支架組件、天線以及功能器件;所述金屬支架組件包括金屬支架及接地元件,所述金屬支架用于承載所述功能器件,所述金屬支架并通過所述接地元件接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還包括接地部,所述接地部用于提供地電勢;所述接地元件設置于所述金屬支架和所述接地部之間且分別與所述金屬支架和所述接地部電連接,而將所述金屬支架接地。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還包括中框,所述接地部為所述中框上的接地區域;所述中框延伸到所述金屬支架的附近,且所述金屬支架朝著所述中框所在平面上的投影至少部分落在所述中框的接地區域形成的接地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元件嵌設于所述金屬支架和接地部之間,且分別與所述金屬支架和所述接地部緊密電接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元件為導電泡棉,且所述導電泡棉的厚度大于所述金屬支架與所述接地部之間的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泡棉的數量為多個,所述金屬支架與所述接地部之間進行多點接觸。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元件包括至少一個金屬彈片,所述至少一個金屬彈片以壓縮狀態固定于所述金屬支架與所述接地部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金屬彈片的數量為至少兩個。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彈片的形狀為“Z”字形,每個金屬彈片包括相互平行的頂面和底面,以及設置于頂面和底面之間將所述頂面和底面固定在一起的連接面,每個金屬彈片的頂面和底面分別與所述金屬支架與所述接地部緊密貼合。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支架為指紋支架、攝像頭支架或閃關燈支架,所述功能器件為指紋識別芯片、攝像頭或閃光燈。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支架包括上表面和兩個側面,所述金屬支架的上表面承載所述功能器件,所述金屬支架的上表面和兩個側面形成一功能接口的腔壁。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接口為USB接口或耳機接口。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還包括后蓋,所述天線設置于所述后蓋的內表面,且靠近所述終端設備的底端,所述天線沿著所述終端設備的底端的邊沿方向延伸。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線設置于所述中框上,且所述天線位于所述終端設備的非顯示區域內并且靠近所述金屬支架。
15.一種金屬支架組件,應用于一終端設備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支架組件包括金屬支架及接地元件,所述金屬支架用于承載一功能器件,所述金屬支架并通過所述接地元件接地。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金屬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元件用于設置于所述金屬支架和所述終端設備的提供地電勢的接地部之間,且分別與所述金屬支架和所述接地部電連接,而將所述金屬支架接地。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金屬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元件用于嵌設于所述金屬支架和接地部之間,且分別與所述金屬支架和所述接地部緊密電接觸。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金屬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元件為導電泡棉,且所述導電泡棉的厚度大于所述金屬支架與所述接地部之間的距離。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泡棉的數量為多個,所述金屬支架與所述接地部之間進行多點接觸。
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金屬支架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地元件包括至少一個金屬彈片,所述至少一個金屬彈片用于以壓縮狀態固定于所述金屬支架與所述接地部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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