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內存釋放方法、終端設備及計算機可讀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074581.3 | 申請日: | 2017-1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435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文沛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50 | 分類號: | G06F9/5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1804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內存 釋放 方法 終端設備 計算機 可讀 介質 | ||
1.一種內存釋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確定終端設備后臺運行的目標第三方應用;
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
通過所述強行停止控件強行停止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包括:
通過所述終端設備的輔助功能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終端設備后臺運行的目標第三方應用包括:
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后臺連續運行時長大于第一預設時長的第三方應用為目標第三方應用;或者,
確定所述終端設備中在第二預設時長內耗電量大于第一預設耗電閾值的后臺運行的第三方應用為目標第三方應用;或者,
當所述終端設備的可使用內存小于第一預設內存閾值時,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后臺運行且占用內存空間大于第二預設內存閾值的第三方應用為目標第三方應用;或者,
當所述終端設備的中央處理器CPU溫度大于第一預設溫度閾值時,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后臺運行且所述CPU占有率大于第一預設占有率閾值的第三方應用為目標第三方應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終端設備后臺運行的目標第三方應用包括:
當所述終端設備的可使用內存小于第三預設內存閾值時,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后臺運行且在第三預設時長內耗電量大于第二預設耗電閾值的第三方應用為目標第三方應用;或者,
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后臺連續運行時長大于第四預設時長且在所述第四預設時長內耗電量大于第三預設耗電閾值的第三方應用為目標第三方應用;或者,
當所述終端設備的中央處理器CPU溫度大于第二預設溫度閾值時,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后臺連續運行時長大于第五預設時長且所述CPU占有率大于第二預設占有率閾值的第三方應用為目標第三方應用。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終端設備后臺運行的目標第三方應用之后,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優先級小于第一預設優先級時,執行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的步驟;或者,
當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從后臺切換到前臺的頻率小于第一預設頻率時,執行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的步驟;或者,
當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不是白名單應用時,執行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的步驟。
6.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終端設備后臺運行的目標第三方應用之后,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不是白名單應用且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優先級小于第二預設優先級時,執行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的步驟。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終端設備后臺運行的目標第三方應用之后,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從后臺切換到前臺的頻率小于第二預設頻率且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不是白名單應用時,執行所述識別出所述目標第三方應用對應的強行停止控件的步驟。
8.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執行如權利要求1-7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的單元。
9.一種終端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處理器、輸入設備、輸出設備和存儲器,所述處理器、輸入設備、輸出設備和存儲器相互連接,其中,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包括程序指令,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用于調用所述程序指令,執行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包括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當被處理器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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