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傘花烴水基組方、及其在皮膚外用制劑中的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499362.3 | 申請日: | 2017-06-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809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袁旻嘉;楊珍;林藝青;孫培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中翊日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34 | 分類號: | A61K8/34;A61K8/39;A61K8/86;A61K8/63;A61K8/9789;A61K8/67;A61K8/92;A61Q19/00;A61Q17/00;A61K31/05;A61K47/10;A61K47/44;A61P1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之大銘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565 | 代理人: | 付艷 |
| 地址: | 200063 上海市普陀區中***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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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傘花烴水基組方 及其 皮膚 外用 制劑 中的 應用 | ||
1.一種傘花烴水基組方,其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傘花烴0.01-0.1份,保濕劑1.5-20.0份,乙醇0-7份,增溶劑0.01-1.0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傘花烴水基組方,其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傘花烴0.02-0.09份,保濕劑7-17.0份,乙醇2-7份,增溶劑0.1-1.0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傘花烴水基組方,其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傘花烴0.04-0.06份,保濕劑8.0-14份,乙醇5-7份,增溶劑0.2-0.5份。
4.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傘花烴水基組方,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傘花烴為o-傘花烴-5-醇;所述的保濕劑為1,2-丙二醇、1,3-丙二醇、1,3-丁二醇、甘油、聚乙二醇-8,聚乙二醇-32、辛甘醇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所述的增溶劑為SOLUBILISANT LRI、PEG-40氫化蓖麻油、PEG-60氫化蓖麻油、PPG-13-癸基十四醇聚醚-24、BOLHAN 205中一種或幾種組合。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傘花烴水基組方作為透明型外用藥物制劑或皮膚外用制劑配方組分之一。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含傘花烴水基組方皮膚外用制劑,其是由下述重量百分比原料制成:
傘花烴水基組方1.52-21.0%
皮膚調理劑0.01-11.0%
防腐劑0.2--1.0%
絡合劑0-0.3%
香精0.001-0.3%
余量的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含傘花烴水基組方皮膚外用制劑,其是由下述重量百分比原料制成:
傘花烴水基組方8.12-18.09%
皮膚調理劑0.15-5%
防腐劑0.4-0.9%
絡合劑0.01-0.3%
香精0.005-0.1%
余量的水。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含傘花烴水基組方皮膚外用制劑,其是由下述重量百分比原料制成:
傘花烴水基組方12.4-6.4%
皮膚調理劑0.3-10%
防腐劑0.5-0.7%
絡合劑0.05-0.1%
香精0.005-0.05%
余量的水。
9.如權利要求6-8任意一項所述的含傘花烴水基組方護膚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護膚品皮膚外用制劑中還包括舒敏劑、功效添加劑、電解質。
10.如權利要求6-8任意一項所述的含傘花烴水基組方皮膚外用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皮膚調理劑為甘草酸二鉀、金盞花提取液、洋甘菊提取液、煙酰胺、維生素B6中的一種或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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