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56955.4 | 申請日: | 2017-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1606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03 |
| 發明(設計)人: | 紀小風 | 申請(專利權)人: | 蕪湖恒天易開軟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易開汽車運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易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17/00 | 分類號: | G06K17/00;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安徽信拓律師事務所34117 | 代理人: | 婁爾玉 |
| 地址: | 241000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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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rfid 讀寫 設備 租賃 汽車 智能 識別 系統 | ||
1.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RFID標簽、RFID讀寫器、后臺數據單元和租賃終端,所述RFID標簽裝載在每輛租賃汽車上,所述RFID標簽寫有用于唯一標識租賃汽車的車輛識別碼,所述RFID讀寫器安裝在每個租賃點并攜帶有租賃點標識,所述租賃點標識用于區分各不同租賃點,所述RFID讀寫器用于讀取RFID標簽,并將讀取信息和其自身所攜帶的租賃點標識一起發送至所述后臺數據單元,所述RFID讀寫器的射頻范圍覆蓋其所在的租賃點,所述后臺數據單元用于根據所述RFID讀寫器發送的信息實時修改和存儲租賃汽車信息,所述租賃汽車信息包括車輛識別碼、車牌號、所在租賃點,所述租賃終端根據所述后臺數據單元存儲的租賃汽車信息進行汽車租賃服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臺數據單元包括中控單元及與其連接的獲取單元、存儲單元和修改單元,所述獲取單元用于接收和獲取所述標簽信息和所述RFID讀寫器自身所攜帶的租賃點標識,所述修改單元和存儲單元分別用于根據所獲取的所述標簽信息和RFID讀寫器自身所攜帶的租賃點標識實時修改和存儲租賃汽車所在租賃點,所述中控單元用于對整個后臺數據單元進行中央控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讀寫器每隔時間T1讀取一次RFID標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間T1為30秒。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租賃汽車信息還包括租賃狀態,所述租賃狀態分為待租賃和已租賃兩種,所述修改單元還用于當接收到所述RFID讀寫器發送的信息時,將租賃狀態修改為待租賃,當超過時間T2沒有接收到所述RFID讀寫器發送的信息時,將所述所在租賃點項修改為空,并將租賃狀態修改為已租賃。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間T2為60秒。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租賃終端包括查詢單元和錄入單元,所述查詢單元用于查詢租賃汽車信息,所述租賃汽車信息還包括租賃時間、租賃地點以及租賃用戶信息,所述錄入單元用于錄入租賃時間、租賃地點和租賃用戶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基于RFID讀寫設備的租賃點汽車智能識別租賃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取器和后臺數據單元之間可通過TCP/IP協議或GPRS協議進行數據通信,所述后臺數據單元和租賃終端之間可通過TCP/IP或GPRS協議進行數據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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