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爆炸品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的試驗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47368.6 | 申請日: | 2016-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5966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26 |
| 發明(設計)人: | 嚴春;肖煥新;商杰;彭曉鳳;陳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危險品檢測技術中心 |
| 主分類號: | G01N25/54 | 分類號: | G01N25/54 |
| 代理公司: | 廣西南寧公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5104 | 代理人: | 劉小萍 |
| 地址: | 536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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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爆炸 單個 試驗 堆垛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試驗方法,具體是一種爆炸品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的試驗方法。
背景技術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第一部分第16.4節和16.5節分別規定了對爆炸物進行分類的單個包件試驗[試驗6(a)]和堆垛試驗[試驗6(b)]的試驗方法。單個包件試驗用于確定爆炸物是否存在整體爆炸,堆垛試驗用于確定爆炸是否從一個包件傳播到另一個包件或是從一個無包裝物品傳播到另一個物品。兩個試驗方法的要求比較類似,都要求將包件封閉并引爆,具體的做法是將裝有引爆裝置的包件放在置于地上的一塊驗證鋼板上,最好的封閉方法是用形狀和大小與包件類似的容器裝滿泥土或沙子,盡可能緊密的放在包件的四周,使每個方向的最小封閉厚度,對于不超過0.15m3的包件為0.5m,對于超過0.15m3的包件為1.0m。其他封閉方法是使用裝滿泥土或沙子的箱子或袋子放在包件的四周和頂部,或者使用散沙。
引發包件中的物質或物品并做以下觀察:熱效應、迸射效應、爆轟、爆燃或包件全部內裝物爆炸的跡象。在引發后應遵守試驗機構規定的一段安全等候時間,試驗應進行三次,除非在更早的時候出現決定性的結果(例如全部內裝物爆炸)。如果建議的試驗次數得不出能夠明確的予以解釋的結果,那么應當增加試驗次數。
單個包件試驗[試驗6(a)]評估結果的方法為——如果出現整體爆炸的跡象表示產品可考慮劃入1.1項,這種跡象包括:(a)試驗現場出現一個坑;(b)包件下面的驗證板損壞;(c)測量到沖擊波;和(d)封閉材料分裂和四散。如果產品被列入1.1項,那么不需要另外再做試驗;否則應進行類型6(b)的試驗。
堆垛試驗[試驗6(b)]評估結果的方法為——一個以上包件或無包裝物品的內裝物實際上瞬時爆炸,那么產品應劃入1.1。發生這種情況的跡象包括:(a)試驗現場出現的一個坑比單個包件或無包裝物品試驗中出現的要大得多;(b)包件下面的驗證板損壞程度比單個包件或無包裝物品試驗中造成的損壞要大得多;(c)測量到沖擊波大大超過在單一包件或無包裝物品試驗中測量到的;和(d)封閉材料分裂和四散得很厲害。否則,接著進行類型6(c)的試驗。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對單個包件試驗[試驗6(a)]和堆垛試驗[試驗6(b)]的試驗方法只提了要求,并沒有具體實施方法。通常的試驗方法是在地面上進行,將包件從四周和頂上進行封閉。如果按照這樣的試驗方法,必須留出足夠的安全距離。如果以一個方向200m的安全距離計算(實際情況遠遠不夠),試驗場地的面積至少在16000m2以上。能夠具備這種條件的試驗場地極其稀少,造成了方法普及和應用的困難。同時,地面試驗進行完畢后散落的封閉材料面積極大,清理試驗現場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工和時間,這嚴重的影響了試驗的效率。
另外,由于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對沖擊波的測量方法和數值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所以在相關規定明確之前,通常的試驗方法都沒有考慮觀察和記錄沖擊波。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爆炸品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的試驗方法,用以滿足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中對爆炸品進行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的操作要求,本發明通過采取在地下淺表進行試驗,減小了試驗場地面積,降低所需人工成本和清理試驗現場的時間,提高了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的效率。
本發明爆炸品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的試驗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根據樣品的體積以及聯合國爆炸品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要求的封閉長度先設計所需挖掘土坑的大小和深度;
2)按步驟(1)的設計挖掘制作土坑,并平整坑底至水平;
3)在坑底放置驗證鋼板,把測試樣品放在驗證鋼板的正中;
4)將測試樣品接駁起爆裝置;
5)往土坑中填埋散沙,直至滿足聯合國爆炸品單個包件試驗和堆垛試驗要求的填埋高度;
6)啟動起爆裝置,并觀察記錄試驗現象;
7)待所有爆炸物爆炸或燃燒完畢后將坑內所有散沙及樣品殘余挖出;
8)檢查坑底和驗證鋼板;
所述土坑為矩形或圓形,在試驗完畢后如果沒有明顯的碎裂和崩塌,仍可繼續使用。
制作的土坑,保證樣品在坑底時,其前后左右和上方可封閉的厚度大于試驗規定的數值。
本發明方法相對于現有技術,具有如下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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