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改進的轉化效率的細菌突變體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39140.8 | 申請日: | 2014-06-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780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3-02 |
| 發明(設計)人: | B·謝里;R·貝爾卡 | 申請(專利權)人: | 諾維信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1/21 | 分類號: | C12N1/21;C12N15/09;C12P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顧小曼 |
| 地址: | 丹麥***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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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改進 轉化 效率 細菌 突變體 | ||
1.一種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包含內源epsA-O操縱子的破壞。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該內源 epsA-O操縱子(a)編碼至少一種多肽,該多肽與SEQIDNO:46-90中 任一個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 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 或100%序列一致性;(b)包含至少一種編碼序列,該編碼序列在至少 低、中、中-高、高或非常高嚴格條件下與SEQIDNO:1-45中任一個 的全長互補鏈雜交;或(c)包含至少一種編碼序列,該編碼序列與SEQ IDNO:1-45中任一個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70%、至少75%、至少 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 98%、至少99%、或100%序列一致性。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當在相 同條件下培養時,與缺乏對該內源epsA-O操縱子的破壞的親本芽孢桿 菌屬菌株相比,該突變體產生少至少25%(例如,少至少50%、少至 少60%、少至少70%、少至少80%、少至少90%、或少100%)的由 該內源epsA、epsB、epsC、epsD、epsE、epsF、epsG、epsH、epsI、epsJ、 epsK、epsL、epsM、epsN、或epsO編碼序列編碼的多肽。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使 該內源epsA、epsB、epsC、epsD、epsE、epsF、epsG、epsH、epsI、epsJ、 epsK、epsL、epsM、epsN、或epsO編碼序列失活。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該 內源epsA-O操縱子的破壞包括epsA-O操縱子編碼序列中的至少兩種 (例如,三種、四種、五種、六種等)的破壞。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該 內源epsA-O操縱子的破壞包括epsA-O操縱子編碼序列中的至少兩種 (例如,三種、四種、五種、六種等)的失活。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當 在相同條件下培養時,與缺乏對該內源epsA-O操縱子的破壞的親本芽 孢桿菌屬菌株相比,該突變體具有改進的轉化效率。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當 在相同條件下培養時,與缺乏對該內源epsA-O操縱子的破壞的親本芽 孢桿菌屬菌株相比,該突變體能夠產生多至少10倍(例如,至少100 倍、至少1000倍、至少10000倍、或至少100000倍)的轉化體。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中該 親本芽孢桿菌屬菌株選自嗜堿芽孢桿菌、解淀粉芽孢桿菌、短芽孢桿 菌、環狀芽孢桿菌、克勞氏芽孢桿菌、凝結芽孢桿菌、堅強芽孢桿菌、 燦爛芽孢桿菌、遲緩芽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巨大芽孢桿菌、短小 芽孢桿菌、嗜熱脂肪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或蘇蕓金芽孢桿菌。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 進一步包含編碼多肽的多核苷酸。
11.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突變體芽孢桿菌屬菌株,其 進一步包含一種或多種多核苷酸,該一種或多種多核苷酸編碼用于產 生發酵產物的發酵途徑的一種或多種多核苷酸。
12.一種用于獲得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芽孢桿菌屬 突變體菌株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a)破壞親本芽孢桿菌屬菌株中的內源epsA-O操縱子;并且
(b)分離從(a)所得的該芽孢桿菌屬突變體菌株。
13.一種產生多肽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在有益于產生該多肽的條 件下,培養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芽孢桿菌屬突變體菌株。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該方法進一步包括回收該多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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