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廢料自動排出裝置以及排出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641199.6 | 申請日: | 2014-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583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8-26 |
| 發明(設計)人: | 劉志華;李樹新;張明揚;孫瑩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濰坊福田模具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1D45/02 | 分類號: | B21D45/02;B21D28/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66 | 代理人: | 李韜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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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料 自動 排出 裝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種廢料自動排出裝置,包括上模修邊鑲塊(10)和與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相配合的下模鑲塊組(20),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包括水平置放的上平板(11)以及位于上平板(11)側面的兩個相對的上模廢料刀(12),所述下模鑲塊組(20)包括位于所述上平板(11)下方的下模修邊鑲塊(21)以及位于所述下模修邊鑲塊(21)側面且與所述上模廢料刀(12)相對的下模廢料刀(22),且所述上模廢料刀(12)刃口與所述下模廢料刀(22)刃口相配合用于切割廢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模廢料刀(12)刃口與所述上平板(11)刃口形成的角度以及所述下模廢料刀(22)刃口與所述下模修邊鑲塊(21)刃口形成的角度均呈鈍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料自動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鈍角角度的取值范圍為95度至98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料自動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上在廢料的下滑側設有可沿豎直方向往復運動的推料銷(3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廢料自動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料銷(30)設于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的通孔內,且所述推料銷(30)的內部設有彈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料自動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模廢料刀(22)下端刃口厚度呈階梯狀遞減。
6.一種利用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廢料自動排出裝置的廢料排出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步驟S1: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豎直向下運動直至所述上模廢料刀(12)與所述下模廢料刀(22)相配合完成切割廢料;步驟S2: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繼續向下運動至停止時將廢料自動排出;步驟S3: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豎直向上運動至再次停止后,從步驟S1開始重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廢料排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中,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豎直向下運動至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上的推料銷(30)與廢料接觸時,所述推料銷(30)豎直向上運動直至所述上模廢料刀(12)與所述下模廢料刀(22)相配合完成切割廢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廢料排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繼續向下運動至停止時,所述推料銷(30)豎直向下運動將廢料自動排出。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廢料排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向下運動至所述下模廢料刀(22)下端刃口厚度遞減的位置時停止。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廢料排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所述上模修邊鑲塊(10)帶動所述推料銷(30)豎直向上運動至再次停止后,從步驟S1開始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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