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話呼叫識別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347054.5 | 申請日: | 2014-07-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592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9 |
| 發明(設計)人: | 劉宇翔;白志勇;喬忠良;王伯天 | 申請(專利權)人: |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12/12 | 分類號: | H04W12/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徐立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清***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話 呼叫 識別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電話呼叫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電話呼叫方呼叫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時,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歸屬單位的第二電話設備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為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
當所述第二電話設備未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時,輸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呼叫是偽裝號碼的電話呼叫。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歸屬單位的第二電話設備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采用如下方式:
在預置的電話號碼與歸屬單位的對應關系中,查詢與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對應的歸屬單位;
獲得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將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和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發送至所述歸屬單位的第一服務器,所述第一服務器用于查詢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接收所述第一服務器返回的查詢結果,所述查詢結果為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正在呼叫或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未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歸屬單位的第二電話設備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采用如下方式:
獲得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將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和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發送給第二服務器,所述第二服務器用于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歸屬單位的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接收所述第二服務器返回的查詢結果,所述查詢結果為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正在呼叫或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未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接到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呼叫時,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是否是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通訊錄中存儲的電話號碼;
當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是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通訊錄中存儲的電話號碼時,確定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呼叫不為偽裝號碼的電話呼叫。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不是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通訊錄中存儲的電話號碼時,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編碼規則是否符合預置編碼規則;
當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編碼規則不符合所述預置編碼規則時,輸出所述提示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歸屬單位的第二電話設備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采用如下方式:
當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編碼規則符合所述預置編碼規則時,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歸屬單位的第二電話設備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7.一種電話呼叫識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在電話呼叫方呼叫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時,判斷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的歸屬單位的第二電話設備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為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
輸出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二電話設備未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時,輸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呼叫是偽裝號碼的電話呼叫。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判斷模塊包括:
查詢單元,用于在預置的電話號碼與歸屬單位的對應關系中,查詢與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對應的歸屬單位;
第一獲取單元,用于獲得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第一發送單元,用于將所述電話呼叫方的電話號碼和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發送至所述歸屬單位的第一服務器,所述第一服務器用于查詢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是否正在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第一接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第一服務器返回的查詢結果,所述查詢結果為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正在呼叫或所述第二電話設備當前未呼叫所述第一電話設備的電話號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201410347054.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