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振鈴指派系統及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095782.1 | 申請日: | 2014-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886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25 |
| 發明(設計)人: | 鄭復榕;連啟宏;林逸修;張詩郁;吳冠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3/42 | 分類號: | H04M3/42;H04M19/02;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黃曉慶;陶品德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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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振鈴 指派 系統 及其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智能型通訊技術,特別是涉及一種發話方可指派振鈴予受話方的振鈴指派系統及其方法。
背景技術
現行振鈴的方法與系統包含有:1、播放受話方已儲存的振鈴;2、播放網絡端已儲存的振鈴;3、利用網絡端儲存的設定值播放受話方已儲存的振鈴;4、利用網絡端儲存的設定播放網絡端已儲存的振鈴。
然而,現有的振鈴顯見的缺點有:
1、發話方可選擇的振鈴限于既有的振鈴。
2、發話方與受話方需要多次且復雜的聯機與操作才能完成振鈴傳送:利用發話方或受話方上傳與下載振鈴或振鈴相關訊息傳遞,達到振鈴指派的功能。
3、振鈴傳送與播放依賴遠程主機。
發明內容
有鑒于上述現有技術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就是在提供一種振鈴指派系統及其方法,使得發話方得以隨時直接指派發話方的影音檔案作為受話方的振鈴,受話方的振鈴不再限于設備端的既有內容并且不依賴遠程主機進行傳送或播放振鈴。
根據本發明的目的,提出一種振鈴指派系統,其包含:通訊交換主機,用以建立多臺通訊裝置間的通信鏈接,以進行訊號傳遞與數據交換;第一通訊裝置,用以錄制影音振鈴,并發出通信鏈接請求至通訊交換主機,當第一通訊裝置接收到通訊交換主機所回傳的振鈴格式數據后,第一通訊裝置依據振鈴格式數據對影音振鈴進行編碼,再將影音振鈴傳送至第二通訊裝置;第二通訊裝置,用以接收第一通訊裝置通過通訊交換主機所傳輸的通信鏈接請求,并依通信鏈接請求回復自身所支持的振鈴格式數據至通訊交換主機,再由第二通訊裝置編碼完成影音振鈴。其中,第二通訊裝置亦可錄制并指派影音振鈴至第一通訊裝置。
較佳地,第一通訊裝置及第二通訊裝置是透過網絡鏈接至通訊交換主機。
較佳地,第一通訊裝置及第二通訊裝置皆設有客戶端模塊。客戶端模塊包含振鈴收送邏輯控制單元,用以收送影音振鈴;信號控制單元,作為通信鏈接請求、振鈴格式數據及影音振鈴的傳輸控制;影音信號處理單元,用以處理影音振鈴的編碼及譯碼。
較佳地,客戶端模塊更包含影音數據排程單元,用以記錄所收送的影音振鈴的歷程。
較佳地,客戶端模塊更包含影音數據儲存單元,用以儲存影音振鈴。
根據本發明的目的,又提出一種振鈴指派方法,其包含下列步驟:經由第一通訊裝置錄制影音振鈴,并發出通信鏈接請求至通訊交換主機;經由通訊交換主機傳送通信鏈接請求至第二通訊裝置,使第二通訊裝置依據通信鏈接請求回傳自身所支持的振鈴格式數據;經由通訊交換主機傳送振鈴格式數據至第一通訊裝置,使第一通訊裝置依據振鈴格式數據對影音振鈴進行編碼;以及經由第一通訊裝置將影音振鈴直接傳至第二通訊裝置,再由第二通訊裝置譯碼并播放影音振鈴。其中,第二通訊裝置亦可錄制并指派影音振鈴至第一通訊裝置。
承上所述,依本發明的振鈴指派系統及其方法,其可具有下列一個或多個特點:
1、本發明可使受話方在接聽前即可先聽到發話方指定的振鈴,振鈴可為audio或video格式。
2、本發明可使發話方在影音振鈴錄制完成后隨即指定為此次派送的振鈴。
3、本發明可使受話方實時播放發話方傳送的振鈴。
4、本發明可使受話方自動儲存發話方派送的振鈴。
5、本發明可使受話方排序接收發話方派送的振鈴。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振鈴指派系統的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振鈴指派方法的流程圖。
符號說明
100?第一通訊裝置
200?第二通訊裝置
300?通訊交換主機
A?客戶端模塊
A1?振鈴收送邏輯控制單元
A2?信號控制單元
A3?影音信號處理單元
A4?影音數據排程單元
A5?影音數據儲存單元
S11~S14?步驟
具體實施方式
為利貴審查員了解本發明的技術特征、內容與優點及其所能達成的功效,茲將本發明配合附圖,并以實施例的表達形式詳細說明如下,而其中所使用的附圖,其主旨僅為示意及輔助說明書之用,未必為本發明實施后的真實比例與精準配置,故不應就所附的圖的比例與配置關系解讀、局限本發明于實際實施上的權利范圍。
本發明的振鈴指派系統及其方法,可利用于所有軟件式電話系統,提供發話方指派自定義或指定的影音振鈴予受話方進行播放、錄制與通話后再播放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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