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005619.1 | 申請日: | 2014-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766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07 |
| 發明(設計)人: | 董激文;姚靜;陳蕾;殷祥剛;周亮;徐逸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錫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 主分類號: | G01N1/28 | 分類號: | G01N1/28;G01N30/00 |
| 代理公司: | 無錫市大為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劉海 |
| 地址: | 214101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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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紡織 服裝 魚腥味 判定 標準 物質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標準物質,尤其是一種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
背景技術
在紡織品服裝的異味判定上,嗅覺評價是普遍認可的方法。在國際生態紡織品標準Oeko-Tex?100/200、以及我國服裝強制性標準GB?18401-2010《國家紡織品安全技術規范》中,規定了在紡織品上不能出現魚腥味、芳香味、石油味以及霉味。但是到目前為止,國內外均沒有這4種氣味的標樣物質。所謂的異味檢測,只能靠檢驗員的主觀感受來評價,給檢測工作和質量控制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和不統一性。無論是芳香烴味、魚腥味、高沸程石油味還是霉味都是一大類物質所具有的氣味的統稱,檢測人員對什么是芳香烴味、高沸程石油味和魚腥味缺少辨別的標準,經常將芳香烴味和高沸程石油味相互誤認等,引起質量糾紛。目前為止,國內外還沒有公開的氣味標準物質。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用于紡織服裝上魚腥味的判定。
按照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所述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其特征是:所述標準物質由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按質量比為12.5±1?:?12.5±1?:?75.0±1混合后,再用水稀釋100倍得到。
在一個具體實施方式中,所述標準物質由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按質量比為12.5?:?12.5?:?75混合后,再用水稀釋100倍得到。
本發明所述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采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作為代表性物質,符合紡織品樹脂整理后產生副產物三甲胺的氣味,整體氣味特征符合魚腥味的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所述標準物質使用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測定時得到的總離子流圖;橫坐標為時間,單位為min;縱坐標為Abundance(離子信號強度)。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一:一種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由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按質量比為11.5?:?11.5?:?74混合后,再用水稀釋100倍得到。
實施例二:一種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由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按質量比為13.5?:?13.5?:?76.0混合后,再用水稀釋100倍得到。
實施例三:一種紡織服裝魚腥味判定標準物質,由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按質量比為12.5?:?12.5?:?75.0混合后,再用水稀釋100倍得到。
上述標準物質配置條件為在常溫(20-30℃)的實驗環境中進行配置操作,操作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為避免所配化學物質給人體和環境帶來的不必要的傷害,所有操作均應在通風櫥內完成,配置完成的不同濃度的標準溶液樣品均存于磨口三角燒瓶中。
魚腥味主要是由紡織品經樹脂整理后,在焙烘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三甲胺(CH3)3N]的氣味。僅使用三甲胺來作為魚腥味的標樣是不完全具有代表性的,所以引入了其他甲胺類物質:甲胺、二甲胺,以使標樣更加具有代表性。
將本發明所述標準物質吸取0.1ml放置于頂空進樣儀中平衡并通過頂空進樣的方式進樣至氣質聯用儀中,所得到的圖譜如圖1所示。本發明所述的標準物質揮發性組份主要為三甲胺,從圖1可知,譜圖在4.297min時出現一個色譜峰,此處即為三甲胺的色譜峰。由于標準物質由水稀釋倍數高,濃度較低,因此響應較小,但整體氣味特征符合魚腥味的特點。
由此可見,配置的標準物質的成份體現在了圖譜上,顯示了很好的吻合性。各種物質的氣味有效混合,形成一種魚腥味混合氣味,從物質組分上來看,已經達到一定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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