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深基坑內設坑中坑城門洞式出土施工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857903.2 | 申請日: | 2013-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625911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04 |
| 發明(設計)人: | 張明;丘華生;周杰;蔣志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貴陽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52100 | 代理人: | 劉楠 |
| 地址: | 550006 ***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坑 內設 坑中坑 城門 出土 施工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施工結構,特別是涉及一種深基坑內設坑中坑城門洞式出土施工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由于受施工條件影響,大基坑的土方開挖不具備大開挖施工條件,為保證塔樓的工期節點,在大基坑內設置相對獨立的小基坑,以先行開挖塔樓區的土方,此小基坑我們稱之為“坑中坑”(如圖1所示),針對坑中坑土方開挖技術,目前可采用技術有放坡開挖、利用垂直運輸設備提升,但若直接采用放坡或者垂直運輸提土,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放坡需要較大的空間,深基坑往往深度較大,且開挖深度范圍內的土質較差,例如基坑深度達17米,開挖深度范圍內為淤泥質土,假設采用一般的放坡方式開挖,土方運輸車輛能正常通行的最大坡度為15%,則放坡長度為113米,為保證坡道的穩定性,坡道兩側也需進行放坡,一般坑中坑平面尺寸較小,不能滿足放坡的要求;2、放坡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由于坑中坑支護體系是環形閉合的結構,因此每次采用放坡形式開挖一層土方后,需將土坡挖除,待支護結構施工閉合后再進行回填放坡,當開挖最后一層土方時,由于新回填土量較大,土坡難以沉降穩定,可能產生邊坡失穩的現象;同時穿插結構底板施工時,電梯井、集水井部分的土方開挖同樣影響土坡的穩定性,因此采用放坡開挖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3、施工效率低、成本高,每道支護結構施工時均需將土坡挖除,支護結構施工完畢后再進行回填土方筑土坡,重復工作量較大,作業效率低,且大大增加了施工成本,所以現有的結構存在不足。?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安全可靠、節約施工成本、加快了施工進度、減小土方開挖高差、且對后續結構施工影響小的一種深基坑內設坑中坑城門洞式出土施工結構,以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構成的:一種深基坑內設坑中坑城門洞式出土施工結構,包括環閉式基坑支護,基坑支護由支護樁和支撐梁組成,在支護樁上從高至低依次設置有第一道支撐梁、第二道支撐梁和第三道支撐梁,在第一道支撐梁和第二道支撐梁之間設置有城門洞,在支護樁與第一道支撐梁、第二道支撐梁和第三道支撐梁之間設置有冠梁和腰梁。?
在環形基坑支護頂部設置有??擋土墻。?
在城門洞洞口通道上設置有放坡。?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不僅具有結構簡單,操作方便的優點,而且開挖坑中坑土方時,土方運輸車、挖掘機均從此城門洞進出,城門洞入口處放坡開挖形成車道,機械經車道從城門洞上至自然地面標高,開設城門洞后,減少了坑中坑土方運輸的垂直高差,降低了土方開挖的難度,并且節約了施工工期。?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在基坑內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A-A剖視圖;
圖3為圖1的B-B剖視圖;
圖4為圖3的C向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1-基坑支護,2-支護樁,3-支撐梁,4-第一道支撐梁,5-第二道支撐梁,6-城門洞,7-腰梁,8-擋土墻,9-放坡,10-第三道支撐梁,11-冠梁,12-基坑,13-坑中坑。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種深基坑內設坑中坑城門洞式出土施工結構,包括環閉式基坑支護1,基坑支護1由支護樁2和支撐梁3組成,在支護樁2上從高至低依次設置有第一道支撐梁4、第二道支撐梁5和第三道支撐梁10,在第一道支撐梁4和第二道支撐梁5之間設置有城門洞6,在支護樁2與第一道支撐梁4、第二道支撐梁5和第三道支撐梁5之間設置有冠梁11和腰梁7。?
在環形基坑支護1頂部設置有擋土墻8。?
在城門洞6洞口通道上設置有放坡9,對城門洞入口處通道兩側土方進行放坡卸載,根據現場實際開挖土質情況,確定放坡比例。必要時可對邊坡采用噴錨、打木樁或插入型鋼等措施進行加固,以保證通道兩側土體穩定性。?
支護樁截斷后在樁頭(即城門洞下口位置)增加鋼筋混凝土冠梁,增加的冠梁與城門洞兩側的支護樁以及腰梁連接成整體,該增設的腰梁既可作為土方運輸通車轉土的平臺,又增加了坑中坑支護體系的整體穩定性。?
本實用新型中的城門洞的洞口位置,在平面位置確定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坑中坑出土線路,選擇開設洞口的平面位置,確定門洞平面位置時,應盡可能避免支護結構豎向構件(如格構柱)出現在城門洞前后的位置,以免影響土方運輸車輛進出。?
豎向位置確定時應設置在支護結構受力較小部位,支護體系施工前,應與設計單位溝通明確開設洞口位置是否采取加強措施。?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未經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201320857903.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改良型組合式多功能鋼筋框
- 下一篇:預應力方樁端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