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真空下使用的微波饋入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320034019.9 | 申請日: | 2013-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104842U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正紅;謝鴻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南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5B6/64 | 分類號: | H05B6/64;H05B6/70 |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卿誠;吳彥峰 |
| 地址: | 621000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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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真空 使用 微波 機構 | ||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微波饋入機構,特別是一種真空下使用的微波饋入機構。?
在微波的工業應用中,在很多情況下涉及到真空和多個微波管的微波饋入問題。真空方面涉及到微波對材料的加工質量,比如在真空條件下對花粉之類的生物產品進行微波干燥,由于花粉之類生物產品中水在真空條件下的汽化溫度很低,甚至可以接近0℃,使物料在低溫下實現干燥處理,極大地保持花粉之類生物產品的營養價值不變。在微波的工業加工中,單管個微波管的微波很難滿足加工要求,需要多個微波管的同時饋入微波對物料進行加工處理,但多個微波管發射出的微波容易相互干擾,影響工作效率。?
為了克服微波工業使用中的微波真空饋入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真空下使用的微波饋入機構、可以解決單個或多個微波管的微波真空饋入問題?
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真空下使用的微波饋入機構,包括有微波同軸饋入、帶諧振的圓柱微波輻射窗、微波輻射喇叭,微波管的微波通過所述的微波同軸饋入饋入機構,進入帶諧振圓柱微波輻射窗的大氣面,然后穿過輻射窗,進入真空區,在微波輻射喇叭的引導下同真空區的物料作用。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帶諧振的圓柱微波輻射窗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實現大氣面與真空面隔離。?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微波饋入時,輻射窗大氣面和真空面的微波場強均低于微波擊穿閾值,避免微波擊穿對微波饋入的影響。?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多個微波管能同時饋入微波。?
從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由于同時結合使用帶諧振的圓柱微波輻射窗和微波輻射喇叭,微波饋入時,無論輻射窗大氣面,還是真空面的微波場強均底于微波擊穿閾值,這樣避免了微波擊穿對微波饋入的影響;輻射窗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從材料強度和結構上很容易實現真空和大氣之間的隔絕;微波輻射喇叭同圓柱微波輻射窗配合,實現該微波管對鄰近微波管的微波隔離,避免相互干擾,使得多個微波管能夠同時饋入微波對物料進行加工處理。?
本實用新型將通過實施例并參照附圖的方式說明,其中:?
本實用新型將通過實施例并參照附圖的方式說明,其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示意圖;
其中1是微波輻射喇叭???2是微波同軸饋入???3是帶諧振的圓柱微波輻射窗。?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所示,是微波饋入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包括有微波同軸饋入、帶諧振的圓柱微波輻射窗、微波輻射喇叭,微波管的微波通過所述的微波同軸饋入饋入機構,進入帶諧振圓柱微波輻射窗的大氣面,然后穿過輻射窗,進入真空區,在微波輻射喇叭的引導下同真空區的物料作用。?
如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示意圖,在實際生產中,對一些特定物料的加工一般在真空中進行,采用微波處理,因此就需要多個微波饋入機構一起向真空室發射微波。為了避免不同微波饋入機構饋入微波相互間的影響,在本實用新型中,在帶諧振的圓柱微波輻射窗的材料上選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從材料強度和結構上很容易實現真空和大氣之間的隔絕,并且微波輻射喇叭同圓柱微波輻射窗配合,實現該微波管對鄰近微波管的微波隔離,避免相互干擾。?
本實用新型的微波饋入機構,適用單個或多個民用微波磁控管(微波頻率2450MHz)對真空作用區的微波饋入,微波從真空作用區的上端饋入,真空作用區在水平方向的長度或寬度應大于20cm(微波輻射波長的1.6倍),真空作用區高度大于30cm。微波輻射在這樣的真空作用區可以滿足在真空作用區下端厚度為5cm?10cm物料的微波作用。同時微波饋入時,無論輻射窗大氣面,還是真空面的微波場強均底于微波擊穿閾值,這樣避免了微波擊穿對微波饋入的影響。?
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征,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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