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吸附式自動清潔機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10587180.3 | 申請日: | 2013-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40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楊敏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科沃斯商用機器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11/38 | 分類號: | A47L11/38;A47L11/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姚垚;張榮彥 |
| 地址: | 215104 江蘇省蘇州市吳***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附 自動 清潔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機器人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吸附式自動清潔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底部設有吸盤,依靠其吸盤所產生的吸附力以及與該吸附力密切相關的摩擦力,其不僅能在光滑的地板上行走自如,而且在直立的作業(yè)面上也能行走自如,從而極大地提高了清潔效率。
然而,現有的吸附式自動清潔機在設計上也存在一個缺點,主要是吸附式自動清潔機在作業(yè)面上沿清潔方向前進時,其清潔機構所清潔的范圍不足以全部覆蓋吸盤所接觸的范圍,致使吸盤的外緣與未清潔面接觸,從而導致作業(yè)面上的污垢粘附到吸盤表面——吸盤與工作面的接觸面,從而影響吸盤的吸附效果。特別是,當吸盤表面上的污垢積累到一定量之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就會因吸盤漏氣而無法正常工作,甚至有可能從作業(yè)面上墜落。
對于上述問題,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使用者固然可以通過清洗吸盤的方式來予以克服,但頻繁地清洗吸盤會導致人力成本的提高,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使用效率下降,有時,甚至會因清洗方式不當而導致吸盤的效能下降。
發(fā)明內容
鑒于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缺陷,本發(fā)明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種吸附式自動清潔機,所述吸附式自動清潔機在清洗作業(yè)面時能有效防止作業(yè)面上的污垢粘附到吸盤與作業(yè)面的接觸面上,從而克服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缺陷。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吸附式自動清潔機,其機體底部的前端設有清潔機構,清潔機構后側的機體底部設有至少2個吸盤,所述清潔機構的端部外緣與所述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每個吸盤的外緣與所述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
在本發(fā)明中,所謂縱向,是指吸附式自動清潔機工作時的前進方向,亦即清潔方向。
在本發(fā)明中,所述清潔機構的端部外緣與所述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吸盤的外緣與所述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是為了確保本發(fā)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在作業(yè)面上前進時,所述清潔機構清潔的范圍足以全部覆蓋所述吸盤能夠接觸到的范圍,亦即避免所述吸盤的外緣與未清潔面接觸,從而有效防止作業(yè)面上的污垢粘附到吸盤表面上。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fā)明可進一步附加下述技術特征:
所述清潔機構的寬度小于或等于所述吸附式自動清潔機本體的寬度。采用清潔機構的寬度小于或等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本體寬度的設計,能使本發(fā)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結構更加緊湊,且便于整體包裝。
進一步地,所述吸盤的數量為五個,五個吸盤分為前后兩排,前排三個,后排兩個。
另外,本發(fā)明中的清潔機構可使用現有技術中已有的清潔機構,優(yōu)先使用抹布、滾刷或刮條。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有效防止作業(yè)面上的污垢粘附到吸盤表面上,從而確保吸盤的正常工作,提高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使用效率。
2、結構簡單、便于實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一個實施例的底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介紹本發(fā)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一個實施例。
如圖1所示,一種吸附式自動清潔機1,其機體底部的前端設有清潔機構2,清潔機構2后側的機體底部設有五個吸盤3,所述五個吸盤3分為前后兩排,前排三個,后排兩個;所述清潔機構2的端部外緣與所述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任何一個吸盤3的外緣與所述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縱向即為自動清潔機的行進方向,也就是清潔方向qy,這就意味著所述清潔機構2的寬度s2大于與清潔方向qy垂直的方向qx上相距最遠的兩個吸盤3之間的外側邊緣距離s1。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清潔機構2的寬度s2大于與清潔方向垂直的方向上相距最遠的兩個吸盤3之間的外側邊緣距離s1,是為了確保吸附式自動清潔機1工作時,清潔機構2所清潔范圍足以覆蓋任何一個吸盤3所接觸的范圍,從而有效防止作業(yè)面上的污垢粘附到吸盤3的表面上。
從圖1還可以看出,在本實施例中,清潔機構2的寬度小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1機體自身的寬度,采用這種方案,能使吸附式自動清潔機1的結構更加緊湊,且便于整體包裝。
以上,結合附圖介紹了本發(fā)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一個實施例。需要強調的是,該實施例只是本發(fā)明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之一,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不受該實施例的限制。在具體實施本發(fā)明的過程中,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工作對象的具體特點,選擇適當的技術方案。例如,清潔機構的寬度也可以等于甚至大于吸附式自動清潔機本體的寬度。又如,吸盤的具體數量及其排列方式可根據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具體規(guī)格確定,不限于五個,也不一定是兩排,但是,無論吸盤的具體數量是超過五個,還是少于五個,都應使所述清潔機構的端部外緣與所述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任何一個吸盤的外緣與所述縱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以便確保吸附式自動清潔機的清潔范圍足以全部覆蓋吸盤所接觸的范圍。總之,在本發(fā)明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作的任何演繹,均進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蘇州科沃斯商用機器人有限公司;,未經蘇州科沃斯商用機器人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17sss.com.cn/pat/books/201310587180.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壓力檢測與泄氣裝置及帶有該裝置的吸附式機器人
- 下一篇:嬰兒把便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