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支撐座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587875.7 | 申請日: | 2012-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998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02 |
| 發(fā)明(設計)人: | 蔡勝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yè)有限公司;奇美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M11/00 | 分類號: | F16M1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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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撐 | ||
1.一種支撐座,用于支撐一便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包括基座及支撐板,支撐板包括抵持部及調音部,該抵持部連接于基座頂面上,并與基座頂面呈一預定角度設置,調音部連接于抵持部的側邊,調音部突出于抵持部的平面,該抵持部及基座的頂面用于承載一便攜式電子裝置,調音部與便攜式電子裝置的揚聲器相對應,且調音部供揚聲器發(fā)出的聲音發(fā)生諧振并將聲音導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調音部的數量為兩個,分別連接于所述抵持部相對的兩端,二調音部與設置于便攜式電子裝置相對兩端的揚聲器相對應,每一調音部供對應的揚聲器發(fā)出的聲音發(fā)生諧振并將聲音導出。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與支撐板通過一體沖壓成型,所述基座包括平板部及連接部,該連接部與平板部呈L形設置,該平板部用于放置于一臺面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的底部連接于該平板部的一端,連接部的頂面沿前后方向呈V形,包括沿前后方向依次設置的第一端部、凹谷及第二端部,該凹谷由頂面中部向內凹陷形成,凹谷分別向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延伸分別形成呈一預定角度設置的第一斜面及第二斜面,第一斜面與水平面呈一鈍角設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調音部呈圓弧形板狀,所述抵持部呈平板狀,抵持部橫向設置于該凹谷之上,且抵持部相對的兩端分別延伸出基座的兩側。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持部面向該第一斜面的一面為抵持面,該抵持面與水平面呈一預定角度設置,該抵持面與第一斜面共同承載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調音部包括凹腔及依次連接的連接端、延伸壁及自由端,連接端、延伸壁及自由端共同圍成所述凹腔;該連接端連接于抵持部的側邊緣,延伸壁的相對兩側分別連接該連接端及自由端,自由端設置于延伸壁遠離抵持部的一側,連接端與自由端之間形成與延伸壁相對的開口。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壁朝抵持面的背面的方向突出于抵持部所在的平面。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撐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壁向靠近連接端的部分朝抵持面的背面的方向突出于抵持部所在的平面,延伸壁的中部及靠近自由端的部分朝抵持面的方向突出于抵持部所在的平面。
10.一種支撐座,用于支撐一便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座包括基座及支撐板,支撐板包括抵持部及調音部,該抵持部連接于基座頂面上,并與基座頂面呈一預定角度設置,調音部連接于抵持部的側邊,調音部突出于抵持部的平面,該抵持部及基座的頂面用于承載一便攜式電子裝置,調音部包括凹腔,凹腔與便攜式電子裝置的揚聲器相對,或者收容便攜式電子裝置的揚聲器于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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