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在智能手機上發布廣告的系統和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266122.6 | 申請日: | 2012-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780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2-12 |
| 發明(設計)人: | 顏鴻;馮金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哇棒(北京)國際傳媒有限公司;顏鴻;馮金輝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東城區東***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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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手機 發布 廣告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在智能手機上發布廣告的系統和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過分發適用于不同智能手機系統的軟件開發包,解決了廣告在各種手機上統一展示的問題;
通過把廣告收入分配給應用程序開發者,解決了移動應用開發者的收入問題;
通過用戶行為分析,提高了廣告投放的精準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在智能手機上發布廣告的系統和方法,其特征在于:解決了廣告在手機上的統一展示問題,具體實現步驟如下:
第一步,定義廣告展示形式,包括條幅式展示形式、半屏幕展示形式、全屏幕展示形式;
第二步,定義廣告展示內容,包括文字、圖片、音頻、視頻;
第三步,定義廣告交互動作,包括自動撥打電話、發送短信、發送Email、打開網頁、地圖定位、下載應用程序;
第四步,針對每個手機系統,開發對應的軟件開發包,分發給應用程序開發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在智能手機上發布廣告的系統和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把廣告收入分配給應用程序開發者,解決了移動應用開發者的收入問題,具體實現如下:
定義廣告計費模型,包括CPM、CPC;
CPM,每1000次展示為一個計費單位,計算公式為
廣告單價×廣告展示次數÷1000;
CPC,每點擊一次為一個計費單位,計算公式為
廣告單價×廣告點擊次數;
把廣告展示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給應用程序開發者,形成開發者收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在智能手機上發布廣告的系統和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用戶行為分析,提高廣告投放精準度,具體實現步驟如下:
第一步,建立分析模型;
第二步,評估、論證模型;
第三步,把實際運行數據應用于模型進行運算;
第四步,根據運算結果調整已有廣告投放策略或增加新的廣告投放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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