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制冷器具、尤其家用制冷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35027.9 | 申請日: | 2011-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546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2 |
| 發明(設計)人: | S·戴斯勒;J·芬克;M·馬丁內斯德法爾孔佩雷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BSH博世和西門子家用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D25/02 | 分類號: | F25D25/02;F25D23/06;F25D25/0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鳴慧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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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冷 器具 尤其 家用 | ||
1.制冷器具、尤其是家用制冷器具,具有至少一個存放底板(3),所述至少一個存放底板以如下方式支撐在相對殼體固定的承載體(9)上,即,所述存放底板(3)能夠在高位置(Ⅰ)和低位置(Ⅱ)之間調節高度,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體(9)具有保持輪廓(31、35),利用所述保持輪廓,所述承載體(9)能夠以無工具方式能脫開地支撐在限界冷卻室(1)的側壁(4)的承載肋(7)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放底板(3)的所述承載體(9)具有支承區段(31),所述支承區段放置在所述承載肋(7)的上側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體(9)的保持輪廓(31、35)具有至少一個保險元件(35),所述至少一個保險元件防止所述承載體(9)由所述承載肋(7)向上無意地脫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險元件(35)形狀鎖合地從下嵌接冷卻室側壁(4)的所述承載肋(7),其中,所述保險元件(35)尤其是能彈性退讓的卡鎖元件,所述卡鎖元件能夠在克服彈性回復力的情況下由所述承載肋(7)脫開。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放底板(3)通過至少一個擺動臂(8)支撐在所述承載體(9)上,所述擺動臂(8)繞相對殼體固定的第一軸線(A1)在所述承載體(9)上并且繞平行于相對殼體固定的該軸線(A1)的第二軸線(A2)在所述存放底板(3)上以如下方式能擺動地鉸接,即,所述存放底板(3)能夠沿基本圓形的運動軌道(B)調節高度。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側壁(4)上成形出的所述承載肋(7)構造用于支承常規的、高度不能調節的存放底板(45)。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放底板(3)在所述冷卻室(1)的相對置的側壁(4)中的每個側壁上分別通過器具門側的擺動臂(8)、后壁側的擺動臂(8)保持在所述承載體(9)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器具門側的擺動臂(8)和所述后壁側的擺動臂(8)鉸接在共同的承載體(9)上。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拆解狀態下,高度能調節的所述存放底板(3)與所述承載體(9)一起組成一件式的安裝單元,所述安裝單元能夠無工具地安裝到所述冷卻室(1)中或者從所述冷卻室(1)中拆解出來。
10.根據權利要求5至9之一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體(9)在斷面中大致L形地構造有水平腿(41)和豎直腿(39),所述水平腿支撐在所述承載肋(7)上,所述豎直腿在側面遮蓋所述承載肋(7)和/或所述保險元件(35)。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承載體(9)的所述水平腿(41)上通過軸頸(17)鉸接有所述擺動臂(8)和/或在所述承載體(9)的所述水平腿(41)上構造有所述保險元件(35)。
12.用于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冷器具的存放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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