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人造草皮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205760.5 | 申請日: | 2009-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846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J·莫滕-芬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莫泰赫技術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C13/08 | 分類號: | E01C13/08;C08L67/02;B29C47/00;B29B13/00;B29B13/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陳季壯 |
| 地址: | 德國上阿布***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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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造 草皮 | ||
1.一種人造草皮,尤其用于運動場、花園設計、高爾夫球場和類似場地,具有基層(2)、多個草葉(1)和阻尼材料(3),
其中草葉(1)固定到基層(2),
其中阻尼材料(3)設置在草葉(1)之間,
大部分草葉(1)由對苯二甲酸的至少一種聚酯,尤其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和/或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組成,并且其中該聚酯源于廢料。
2.根據權利要求1的人造草皮,其中草葉(1)包括至少一種著色劑和/或至少一種UV穩定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之一的人造草皮,其中草葉(1)以單組分纖維形式形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之一的人造草皮,其中草葉(1)以多組分纖維并且優選雙組分纖維形式形成。
5.根據權利要求4的人造草皮,其中多組分纖維具有芯-外殼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5的人造草皮,其中第一塑料組分形成外殼(4),并且基本上由至少一種來自組“未污染PET、源于廢料的PET、未污染PBT、源于廢料的PBT”的塑料組成。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之一的人造草皮,其中第二塑料組分形成芯(5),并且基本上由源于廢料的PET和/或源于廢料的PBT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5-7之一的人造草皮,其中至少在第一塑料組分中包含著色劑和/或UV穩定劑。
9.根據權利要求1-8之一的人造草皮,其中阻尼材料由塑性纖維組成,其中單組分纖維并且優選多組分纖維形成阻尼材料的塑性纖維。
10.根據權利要求1-9之一的人造草皮,其中每個方案中阻尼材料(3)的塑性纖維用紗線至少部分、并且優選完全或基本上完全盤繞或向下纏繞,其中紗線完全或基本上完全由至少一種選自“聚乙烯(PE)、聚丙烯(PP)、未污染PET、源于廢料的PET、未污染PBT、源于廢料的PBT”組中的組分組成。
11.生產根據權利要求1-10之一的人造草皮的方法,其中首先結晶和干燥至少一種源于廢料的對苯二酸聚酯,尤其是源于廢料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和/或源于廢料的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然后聚酯在擠出機中與至少一種著色劑和/或至少一種UV穩定劑混合,人造草皮的草葉(1)優選作為多組分纖維被擠壓成形,并且草葉(1)固定到基層(2)。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進行多組分纖維的擠壓成形,但條件是多組分纖維具有芯-外殼結構,并且形成草葉(1)的外殼(4)的至少一種第一塑料組分包含著色劑和/或UV穩定劑。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之一的方法,其中源于廢料的對苯二酸聚酯在擠出機中與至少一種增鏈劑混合。
14.根據權利要求11-13之一的方法,其中源于廢料的對苯二酸聚酯在擠出機中干燥,擠出機選自組“單螺桿擠出機、雙螺桿擠出機、多桿擠出機、行星擠出機”。
15.根據權利要求11-14之一的方法,其中阻尼材料(3)被設置在草葉(1)之間的基層(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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