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庭審過程中資料實時展示的方法和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239065.6 | 申請日: | 2008-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63363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商文彬;趙祎;盧有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奧特硅谷視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鑫媛睿博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7 | 代理人: | 龔家驊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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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庭審 過程 資料 實時 展示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庭審過程中資料實時展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新提供的資料;
將所述資料轉換成可播放的資料;
根據所述可播放的資料的類型選擇展示方式,按照所述展示方式展示所述可播放的資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新提供的資料包括:
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語音資料;和/或
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圖像資料;和/或
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文字資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資料轉換成可播放的資料包括:
若所述資料為語音資料,則將原始獲取的語音資料作為可播放的資料;
若所述資料為圖像資料,則將原始獲取的圖像資料進行縮放處理,將進行縮放處理后的圖像資料作為可播放的資料;
若所述資料為文字資料,則將原始獲取的文字資料進行掃描處理轉換為圖像資料,將得到的圖像資料作為可播放的資料。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可播放的資料的類型選擇展示方式,按照所述展示方式展示所述可播放的資料包括:
若所述可播放資料為語音資料,通過語音播放設備將所述語音資料展示給庭審參加方;
若所述可播放資料為圖像資料,通過圖像播放設備將所述圖像資料進行循環展示和分頁展示。
5.一種庭審過程中資料實時展示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資料收集單元,用于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新提供的資料;
資料轉換單元,用于將所述資料轉換成可播放的資料;
資料展示單元,用于根據所述可播放的資料的類型選擇展示方式,按照所述展示方式展示所述可播放的資料。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資料收集單元包括:
第一收集子單元,用于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語音資料;和/或
第二收集子單元,用于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圖像資料;和/或
第三收集子單元,用于收集來自庭審參加方的文字資料。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資料轉換單元具體用于
若所述資料為語音資料,則將原始獲取的語音資料作為可播放的資料;
若所述資料為圖像資料,則將原始獲取的圖像資料進行縮放處理,將進行縮放處理后的圖像資料作為可播放的資料;
若所述資料為文字資料,則將原始獲取的文字資料進行掃描處理轉換為圖像資料,將得到的圖像資料作為可播放的資料。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資料展示單元具體用于
若所述可播放資料為語音資料,通過語音播放設備將所述語音資料展示給庭審參加方;
若所述可播放資料為圖像資料,通過圖像播放設備將所述圖像資料進行循環展示和分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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