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自行車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10064652.7 | 申請日: | 2006-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0973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02 |
| 發(fā)明(設計)人: | 胡立群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立群 |
| 主分類號: | B62K3/00 | 分類號: | B62K3/00;B62J39/00;B62M3/00;B62M3/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16038遼寧省大連市***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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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行車 | ||
1.一種自行車包括車架[6]、設置于所述車架[6]前下部的前輪[4]、設置于所述車架[6]后下部的后輪[5]、設置于所述的車架[6]的前部上方的車把[3]、設置于車架[6]中部下方的中軸[13]、用于驅動后輪[5]的腳踏[7],其特征在于:有動物模型固定在所述車架[6]上,所述動物模型為外觀連續(xù)的動物模型,所述動物模型總的長度大于所述前輪[4]的軸與所述后輪[5]的軸之間的距離,所述動物模型的背部位于所述的車架[6]的中部上方,通過所述動物模型的背部實現(xiàn)車座的騎坐功能,所述動物模型的形狀及位置不阻礙騎行時轉彎動作的實現(xiàn),所述動物模型的厚度在為能夠實現(xiàn)騎行時雙腳往復蹬踏動作所允許的范圍之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駕[6]上設有車座支撐部件,拆掉動物模型安裝上現(xiàn)有車座后可組成與現(xiàn)有自行車功能相同的自行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物模型姿態(tài)為該動物在行進中的姿態(tài)。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物模型安裝在有與該模型相應的固定位置的搖馬支架上,可以組成搖馬玩具。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輪[4]的直徑小于后輪[5]的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物模型為馬的模型[1]。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物模型為海豚的模型[15]。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軸[13]與腳踏曲柄的聯(lián)接結構具有可以使腳踏曲柄在中軸上同向聯(lián)接或異向聯(lián)接的換向功能;而且所述腳踏不但可以用腳底用力向下蹬踏也可以用腳背向上提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包括腳底部件[101]、腳背部件[102]、支架[103]和腳踏軸[104]。所述支架[103]包括一上端和一下端;所述腳底部件[101]的一端與所述支架[103]的下端固定聯(lián)接或轉動聯(lián)接;所述腳背部件[102]的一端與所述支架[103]的上端固定聯(lián)接或轉動聯(lián)接;所述的腳背部件[102]與所述腳底部件[101]位于支架[103]的同側;所述腳踏軸[104]一端轉動聯(lián)接在所述的支架[103]上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和所述的腳背部件[102]之間的位置,所述的腳踏軸[104]位于所述的支架[103]上與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和所述的腳背部件[102]相對的一側;在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在下、所述的腳背部件[102]在上的狀態(tài)下,所述的腳踏軸[104]的軸線位于所述的支架[103]、所述的腳背部件[102]和所述的腳底部件[101]所聯(lián)接成機構的重心的上部;所述的腳背部件[102]在所述的腳踏軸[104]軸線方向的長度小于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在所述的腳踏軸[104]軸線方向的長度。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包括腳底部件[101]、腳背部件[102]、支架[103]和腳踏軸[104]。所述支架[103]包括一上端和一下端;所述的腳底部件[101]的一端與所述的支架[103]的下端固定聯(lián)接或轉動聯(lián)接;所述的腳背部件[102]的一端與所述的支架[103]的上端固定聯(lián)接或轉動聯(lián)接;所述的腳背部件[102]與所述的腳底部件[101]位于所述的支架[103]的同側;所述的腳踏軸[104]一端固定聯(lián)接在所述的支架[103]上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和所述的腳背部件[102]之間的位置,所述的腳踏軸[104]位于所述的支架[103]上與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和所述的腳背部件[102]相對的一側;在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在下、所述的腳背部件[102]在上的狀態(tài)下,所述的腳踏軸[104]的軸線位于所述的支架[103]、所述的腳背部件[102]和所述的腳底部件[101]所聯(lián)接成機構的重心的上部;所述的腳背部件[102]在所述的腳踏軸[104]軸線方向的長度小于所述的腳底部件[101]在所述的腳踏軸[104]軸線方向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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